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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台]能保障被害人利益?“花钱买刑”是否合适
  作者:拔剑向江东 于 2009-11-06 08:23:46.0 发表
 

在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大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也在各地摸索前行。所谓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而达成的和解。“花钱买刑”刑事和解应推行么?
能保障被害人利益?“花钱买刑”是否合适

正方说法反方说法

◆最大化地保护被害人利益

穿舞鞋的兔子:由于刑事和解强调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真诚谅解,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又由于刑事和解强调被告人的真诚悔过,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犯罪人的改造;再加上刑事和解往往导致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不排除有时候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有助于实现刑罚的轻缓化,有助于犯罪人重返社会,实现社会和谐。


超级路易:不管坊间如何议论,不论学界如何研讨,“花钱买刑”还会继续,也应该继续,这就有必要设法避免许廷判死罪陈同海反而死不了的尴尬局面。只要秉承照顾受害人权益兼顾社会效果的宗旨,办法其实还是有的。


屠龙刀:对于简单的刑事案件,加害人给予被害人补偿的做法应该得到认可,在这里,要注意社会效果和受害人权益兼顾,否则,可能会出现受害人受益的同时其他人受害的结果,因为如果是单纯的以钱买刑,无形中就鼓励了有钱人继续犯罪从而祸害他人,还可能会出现不公,因为有些受害人的加害者是个穷人,无法获得补偿。


◆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莫莫莉:在个案中,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是相对不变的,但社会危害是可变的。被告人把被害人打残或者打伤后,给被告人50万元,被害人的后半生就有了一定的保障;如果另一个被告人也把被害人打残或打伤,却一分钱没给,被害人一生就可能没了依靠,他的家庭也可能从此陷入贫困。两者的社会危害后果能一样吗?


ATM专卖: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有些地方过于强调被告人的赔偿,因此在形式上给人以“花钱买刑”的印象;也有个别地方过于强调和解的适用而忽略,甚至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从而降低了法律的威信。


樱之语:这不是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吗? 它违背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司法原则。平等一词,最直接的含义就是相同的情形相同对待,在刑法领域,就是犯罪情形相同应当判决相同的刑罚,至于犯罪后的自首、检举立功、坦白交代等情形,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



最高法副院长称"花钱买刑"有望被规范

2009年11月06日 07:11:48  来源: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近日透露,最高法院将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标准作出指导意见,对俗称的“花钱买刑”做出规范。张军虽不同意“花钱买刑”的说法,但认为“罪犯积极赔偿获轻判”能够体现刑法“罪刑相当”原则,并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



2007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天河监狱为主会场的“北京市宽严相济处理罪犯兑现大会”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多少钱?这一问题长期并无明确统一标准。如今,这一状况有望改观。据张军透露,最高法院将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标准作出指导意见,现在正在审批过程中。

“宽以济严严以济宽”

最高法院副院长谈宽严相济

刑事司法人员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重实体轻程序等错误观念依然存在,习惯性的“从严从重从快”的司法理念依然存在,导致刑事司法人员在面对宽缓要求时无所适从,对应当从宽的一面重视不够,有宁严勿宽的倾向。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出台5年来,实施效果如何?

近日,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做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该院师生作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的演讲时透露,湖北省高院已经向最高法院作出报告,系统总结了该省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

据了解,这将是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首份就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情况作出的官方报告。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表述最早是2004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向全国政法机关明确提出的政治要求;两年后的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张军强调,宽严相济不仅仅是刑事司法政策,而是一个基本的刑事政策:立法、司法、法律和刑罚的执行均要遵循这一政策……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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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原以为风声寂寥,江湖比尘土还淡然飘忽。
然而你的一滴泪落了下来,比鲜血妖娆,
我拔出长吟的剑,直指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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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台]能保障被害人利益?“花钱买刑”是否合适  拔剑向江东 (2009-11-06 08:23) 1106字 (回复175/点击4851) 当前帖子
不是花钱买刑,是花钱买不死!钱要给受害者家属.最低100万起!受  one058 (2009-11-11 12:26) 68字 (回复0/点击0)
花钱买刑,一定不会在三五年内公开地成文规范,这对现任的中央常委们  司马水牛 (2009-11-09 23:45) 66字 (回复0/点击0)
谁也不会安全  pinganjia (2009-11-09 21:59) 6字 (回复0/点击0)
  pinganjia (2009-11-09 22:12) 1字 (回复0/点击0)
这样法官永远不赔。原告赔、被告赔、公众赔。  pinganjia (2009-11-09 22:06) 23字 (回复0/点击0)
法律是法律, 不可当生意做。  pinganjia (2009-11-09 22:09) 18字 (回复0/点击0)
罪犯花钱买刑, 被害人不是卖主,真正的卖家是第三方-- 法官  pinganjia (2009-11-09 22:05) 38字 (回复0/点击0)
不懂法律的, 不要干法律工作;可以改行去做生意去  pinganjia (2009-11-09 22:10) 24字 (回复0/点击0)
有买的,就有卖的。 有卖的,就有买的。  pinganjia (2009-11-09 22:04) 21字 (回复0/点击0)
这保护的不是被害人利益,而是收费的利益  pinganjia (2009-11-09 22:03) 20字 (回复0/点击0)
这边“花钱买刑”,那边“卖刑收钱”。  pinganjia (2009-11-09 22:04) 20字 (回复0/点击0)
帖子出不来?  pinganjia (2009-11-09 22:01) 6字 (回复0/点击0)
贪官福音。  pinganjia (2009-11-09 22:00) 5字 (回复0/点击0)
麻烦制造出来-- 雇凶杀人,可以不死  pinganjia (2009-11-09 21:58) 19字 (回复0/点击0)
这样法官永远不赔,原告赔、被告赔、公众赔。  pinganjia (2009-11-09 21:56) 23字 (回复0/点击0)
这个交易,不是市场上通常的买卖交易  pinganjia (2009-11-09 21:54) 17字 (回复0/点击0)
罪犯花钱买刑, 被害人不是卖的,真正的卖家是第三方-- 法官  pinganjia (2009-11-09 21:52) 30字 (回复0/点击0)
如果从罪犯、被害人、法官、公众四方, 看这个事情,  pinganjia (2009-11-09 21:51) 25字 (回复0/点击0)
看一个事情,可以有多个角度。  pinganjia (2009-11-09 21:49) 16字 (回复0/点击0)
不符合公平正义。  pinganjia (2009-11-09 21:50) 8字 (回复0/点击0)
与反腐败背道而驰  pinganjia (2009-11-09 22:07) 8字 (回复0/点击0)
这边“花钱买刑”,那边“卖刑收钱”,  pinganjia (2009-11-09 21:52) 20字 (回复0/点击0)
第1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jiasp  rrl (2009-11-08 20:50) 266字 (回复0/点击0)
应该关注  内燃机创新专家 (2009-11-08 18:39) 4字 (回复0/点击0)
什么也不要讲了一切向钱看钱是万能的只有钱说了算还不清楚吗离开了钱  wdm68 (2009-11-08 14:31) 61字 (回复0/点击0)
对罪犯的刑事判决还要看他有没有钱赔偿被害人,这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酷同麻花 (2009-11-08 14:18) 196字 (回复0/点击0)
对罪犯的刑事判决还要看他有没有钱赔偿被害人,这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  酷同麻花 (2009-11-08 14:09) 196字 (回复0/点击0)
以人为本出发考虑问题,可以细化法律条款啊。既保障被害人利益,又维  江南斜雨 (2009-11-08 11:32) 49字 (回复0/点击0)
记得公安部长助理正少动就说:大企业主要领导犯罪不是特别大就要慎用  赤足百姓 (2009-11-07 22:16) 190字 (回复0/点击0)
不同意,你给被害人家属3.6亿,被害人就能活过来了吗?拿自己亲属  一路看天 (2009-11-08 09:17) 60字 (回复0/点击0)
以钱买刑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公平性,破坏了社会和谐.犯罪人侵害了被  司马水牛 (2009-11-07 22:15) 220字 (回复0/点击0)
保护富人的持权。  念润之 (2009-11-07 23:02) 8字 (回复0/点击0)
封建社会还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新中国的法律怎能如此“改革”  赤脚路人 (2009-11-07 22:02) 33字 (回复0/点击0)
“有钱能使鬼推磨”自古有之,何况特色社会乎!……  一粒尘埃1 (2009-11-08 09:00) 24字 (回复0/点击0)
哈哈,这样一来,我是富豪,我怕谁!  luanbi666 (2009-11-08 08:57) 17字 (回复0/点击0)
可能是又接轨了才能这样的无视法律  wdm68 (2009-11-07 21:03) 16字 (回复0/点击0)
若花钱可以减刑甚至免死,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应改为  云鹏 (2009-11-07 20:58) 47字 (回复0/点击0)
等我有钱了,就买200年刑期,100年留着自己砍人玩,100年送  可以不说 (2009-11-07 20:24) 40字 (回复0/点击0)
乾隆爷的仪罪银 也不过是让退赃表现好贪官的从轻发落 现在这  可以不说 (2009-11-07 20:20) 69字 (回复0/点击0)
135楼知道吗?正义已经被金钱收买多年了才能出现这样的结局  wdm68 (2009-11-07 20:09) 29字 (回复0/点击0)
法律被蹂躏,正义被收买,良知被出卖。  quba (2009-11-07 20:05) 18字 (回复0/点击0)
法院不看法码了,改看钱码了?法官不看法律条文了,该看谁的钱袋子鼓  quba (2009-11-07 20:05) 34字 (回复0/点击0)
死刑犯如果多出些钱,照这个原则,可以免死罪了!正义被金钱收买了  quba (2009-11-07 20:05) 31字 (回复0/点击0)
法院天平的砝码如今都变成金钱了!天平向那边倾斜,得看那边的钱多了  quba (2009-11-07 20:03) 32字 (回复0/点击0)
花钱买凶,花钱买刑,钱法交易,法罪交易,这买卖做得大、、、、、、  quba (2009-11-07 19:58) 32字 (回复0/点击0)
现实社会价钱万能没钱什么也不要想了  wdm68 (2009-11-07 19:48) 17字 (回复0/点击0)
花钱减刑,被害人的利益岜能仅用 钱来维护.   白家巷 (2009-11-07 19:44) 22字 (回复0/点击0)
  wdm68 (2009-11-07 19:32) 1字 (回复0/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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