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页 | 新华社区 | 论坛 | | 博客 | 播客 | 拍客 | 云盘 | 博客广场 | 播客广场 | 拍客广场 | 微博广场 | 收客广场 | 社区搜索 
发展 国际 深水
热点 两岸 旗帜
财经 军事 反腐
金融 历史 教育
城市 社会 三农
体育 论见 村官
摄影 生活 文化
汽车 房产 科技
情感 笑话 娱乐
电脑 网友俱乐部
  游客
用户名 密码
找回密码 管理规定 论坛帮助 当前在线
社区首页 > 热点论坛 值班斑竹:欢迎继续阅读
  论坛声明:本帖由网友上传,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转帖请注明作者及出处。如相关单位或个人发现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传真电话:010-88050800),中介或代理机构勿扰。
如何才能保护人们在行车走路的安全 回复 | 推荐 | 收藏 | 树状分享
 作者: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4 16:1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以人为本能保证不出交通事故吗?

交通法以人为本,造成人们以自我为中心,行车走路随意。
  
以人为本,能真正保护人们在行车走路的安全吗?
  
我先来说说,交通事故是如何出现的。多年的经验总结,每一次交通事故都是由于违法造成的,先违法后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出现交通事故之前,无论是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准有一方或双方违法,后出现冲突点造成的。
  
只有在设计路时,考虑到消灭冲突点。建成后,人们在行车走路时,才能感觉到安全。
  
为了人们在行车走路时遵守规矩,立法要重视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路权。因此,责任自负,是立法的最基本原则。
  
责任自负,才能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最重要。



猜你喜欢 [用户意见反馈]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此主题共分:首页 上10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下10页 尾页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1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4 16:2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不是行人在任何路段都有路权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2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4 18:19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顶起来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3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4 21:5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现在多数人认为,交通问题解决不了,其实交通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1)难点在于,利益的归属问题。首先要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后,交通问题就好解决了。
  
  (2)道路和路口走法的改变,就可解决机动车与机动车平面冲突点问题。
  
  (3)加建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就可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冲突点问题。
  
  (4)交通法改成责任自负,就可解决所有交通参与者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做到自觉守法。
  
  (5)改变公交车站点位置和线路设置,就可解决多路公交车同时进站,造成的堵车问题的解决。
  
  (6)以后在建项目,要硬性规定地下停车位数量,就可解决停车难这一问题。
  
  (7)重新设计再建,改造环线,就可解决环线堵车问题。
  
  (8)设计建好地下各种管线预留空间,就可解决拉链工程的出现。
  
  (9)地铁线路衔接等等设计,改变现在设计互不通气,各自为政这一问题的解决,就可解决换乘距离过长问题。
  
  (10)各种建筑再设计前,要考虑搞清外装修增加建筑物重量问题,就可解决因装修,造成抗震性能降低问题。
  
  (11)只有做整体规划后再建,才能解决布局合理问题。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4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5 07:2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作者:andysue110 回复日期:2010-06-14 22:19:30 
  请用数字说话,数字包括所需费用,所需时间,以及方案的可行性,而不是看到表象而说一通话,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虽然佩服你的思考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设计的路不存在冲突点,也就是说,车辆不到目的地不停车。让道路达到饱和,没有左转弯,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完成左转弯。这样做车辆不会因左转弯出现冲突点造成停车,可以保证(用东西南北表示)路口东西直行一路畅通。南北车辆不可能直行,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右转完成南北直行。不知能否看明白?

走法的改变,和现在相比,道路可以提高数倍的通行能力。

还有多条路会成的路口的解决办法、桥梁的建设方法、桥梁和道路走法配套使用、环线建设、交通法、停车场、丁字路口、人字路口、道路建设方法的改变、下水道、地下工程的各种管线预留空间、公交站点设置位置和公交线路的改变等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走法的改变,结果是不同的。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5 楼: 老鹰之哥 关注  于 2010-06-15 09:4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据我所知:日本人开车时,从不压线抢行。看到行人时,无论他是否在人行道上行走,开车者都要放慢速度。

因为他们知道:车是人为服务的,而不是逼迫行人的武器。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6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5 11:16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老鹰之哥 于 2010-06-15 09:43:58 发表 只看该作者

据我所知:日本人开车时,从不压线抢行。看到行人时,无论他是否在人行道上行走,开车者都要放慢速度。

因为他们知道:车是人为服务的,而不是逼迫行人的武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驾驶员出现操作失误或出现其他特出情况,出现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

经验总结,只有在设计时考虑交通安全问题,才能保证不出交通事故。

作者:andysue110 回复日期:2010-06-14 22:19:30 
  请用数字说话,数字包括所需费用,所需时间,以及方案的可行性,而不是看到表象而说一通话,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虽然佩服你的思考能力。
————————————————————————————————————————————————————————————
(1)只有画出图, 表达的才能更清楚。
    
(2)我设计的路不存在冲突点,也就是说,车辆不到目的地不停车。让道路达到饱和,没有左转弯,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完成左转弯。这样做车辆不会因左转弯出现冲突点造成停车,可以保证(用东西南北表示)路口东西直行一路畅通。南北车辆不可能直行,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右转完成南北直行。不知能否看明白?
    
(3)走法的改变,和现在相比,道路可以提高数倍的通行能力。
    
(4)还有多条路会成的路口的解决办法、桥梁的建设方法、桥梁和道路走法配套使用、环线建设、交通法、停车场、丁字路口、人字路口、道路建设方法的改变、下水道、地下工程的各种管线预留空间、公交站点设置位置和公交线路的改变等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5)走法的改变,结果是不同的。
  
    
    
(6)改变道路走法,只需重新划线、改交通标志、一些地段路口只需用地面箭头表示即可,半年内完成是可以做到的。
    
(7)立竿见影,缓解北京堵车问题。
  
    
(8)按现在之前这种建设方法,投资无论多少,永远也不可能解决北京堵车问题,都是无用投资和不必要投资。
    
(10)只有做出施工图纸后,才能做预算。
    
(11)施工方法、建设项目的大小,决定投资数字。
  
(12)只有完善交通设施,建足够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做到人车分流。改变道路走法,做到消灭车与车之间的冲突点。环线重新设计再建,消灭所有环线的冲突点。交通法改成责任自负,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才能达到不出或少出交通事故的目的。 

以人为本,能真正保护人们在行车走路的安全吗?

  
(1)交通法以人为本,造成人们以自我为中心,行车走路随意。
    
(2)我先来说说,交通事故是如何出现的。多年的经验总结,每一次交通事故都是由于违法造成的,先违法后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出现交通事故之前,无论是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准有一方或双方违法,后出现冲突点造成的。
    
(3)只有在设计路时,考虑到消灭冲突点。建成后,人们在行车走路时,才能感觉到安全。
    
(4)为了人们在行车走路时遵守规矩,立法要重视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路权。因此,责任自负,是立法的最基本原则。
    
(5)责任自负,才能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最重要。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7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5 11:3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8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5 18:2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侏儒笔谈 于 2010-06-14 17:37:2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当今行路有三疑:1人行道无处寻,摊贩汽车全占去;2人行横道亮绿灯,右拐车辆照样穿行;3各种车辆可在人行道上高速行驶。在此情况下,行人除非身披彩凤生双翼,大概没有一个不是提心吊胆的。阿弥陀佛,上帝保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以上问题是因:
(1)没有建足够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
(2)道路和桥梁设计不合理。
(3)交通法不合理,造成交通参与者行车走路随意。
(4)道路和路口走法存在问题巨大。
(5)公交站点设置位置和线路设置存在问题。
(6)北京市区内,缺少足够的地下停车场。
(7)城市规划是一些不懂城市规划的蠢材做的,造成现在这种局面。
  
总之北京的堵车问题是因为,综合原因造成的。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9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5 18:57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作者:北京的哥 回复日期:2010-06-15 10:55:03 
    作者:andysue110 回复日期:2010-06-14 22:19:30 
  请用数字说话,数字包括所需费用,所需时间,以及方案的可行性,而不是看到表象而说一通话,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虽然佩服你的思考能力。
————————————————————————————————————————————————————————————
(1)只有画出图, 表达的才能更清楚。
        
(2)我设计的路不存在冲突点,也就是说,车辆不到目的地不停车。让道路达到饱和,没有左转弯,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完成左转弯。这样做车辆不会因左转弯出现冲突点造成停车,可以保证(用东西南北表示)路口东西直行一路畅通。南北车辆不可能直行,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右转完成南北直行。不知能否看明白?
        
(3)走法的改变,和现在相比,道路可以提高数倍的通行能力。
        
(4)还有多条路会成的路口的解决办法、桥梁的建设方法、桥梁和道路走法配套使用、环线建设、交通法、停车场、丁字路口、人字路口、道路建设方法的改变、下水道、地下工程的各种管线预留空间、公交站点设置位置和公交线路的改变等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5)走法的改变,结果是不同的。
      
        
        
(6)改变道路走法,只需重新划线、改交通标志、一些地段路口只需用地面箭头表示即可,半年内完成是可以做到的。
        
(7)立竿见影,缓解北京堵车问题。
      
        
(8)按现在之前这种建设方法,投资无论多少,永远也不可能解决北京堵车问题,都是无用投资和不必要投资。
        
(10)只有做出施工图纸后,才能做预算。
        
(11)施工方法、建设项目的大小,决定投资数字。
      
(12)只有完善交通设施,建足够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做到人车分流。改变道路走法,做到消灭车与车之间的冲突点。环线重新设计再建,消灭所有环线的冲突点。交通法改成责任自负,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才能达到不出或少出交通事故的目的。 
    
    以人为本,能真正保护人们在行车走路的安全吗?
    
      
(1)交通法以人为本,造成人们以自我为中心,行车走路随意。
        
(2)我先来说说,交通事故是如何出现的。多年的经验总结,每一次交通事故都是由于违法造成的,先违法后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出现交通事故之前,无论是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准有一方或双方违法,后出现冲突点造成的。
        
(3)只有在设计路时,考虑到消灭冲突点。建成后,人们在行车走路时,才能感觉到安全。
        
(4)为了人们在行车走路时遵守规矩,立法要重视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路权。因此,责任自负,是立法的最基本原则。
        
(5)责任自负,才能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最重要。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0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5 21:48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作者:andysue110 回复日期:2010-06-14 22:19:30 
      请用数字说话,数字包括所需费用,所需时间,以及方案的可行性,而不是看到表象而说一通话,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虽然佩服你的思考能力。
    ————————————————————————————————————————————————————————————
    (1)只有画出图, 表达的才能更清楚。
            
    (2)我设计的路不存在冲突点,也就是说,车辆不到目的地不停车。让道路达到饱和,没有左转弯,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完成左转弯。这样做车辆不会因左转弯出现冲突点造成停车,可以保证(用东西南北表示)路口东西直行一路畅通。南北车辆不可能直行,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右转完成南北直行。不知能否看明白?
            
    (3)走法的改变,和现在相比,道路可以提高数倍的通行能力。
            
    (4)还有多条路会成的路口的解决办法、桥梁的建设方法、桥梁和道路走法配套使用、环线建设、交通法、停车场、丁字路口、人字路口、道路建设方法的改变、下水道、地下工程的各种管线预留空间、公交站点设置位置和公交线路的改变等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5)走法的改变,结果是不同的。
          
            
            
    (6)改变道路走法,只需重新划线、改交通标志、一些地段路口只需用地面箭头表示即可,半年内完成是可以做到的。
            
    (7)立竿见影,缓解北京堵车问题。
          
            
    (8)按现在之前这种建设方法,投资无论多少,永远也不可能解决北京堵车问题,都是无用投资和不必要投资。
            
    (10)只有做出施工图纸后,才能做预算。
            
    (11)施工方法、建设项目的大小,决定投资数字。
          
    (12)只有完善交通设施,建足够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做到人车分流。改变道路走法,做到消灭车与车之间的冲突点。环线重新设计再建,消灭所有环线的冲突点。交通法改成责任自负,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才能达到不出或少出交通事故的目的。 
        
        以人为本,能真正保护人们在行车走路的安全吗?
        
          
    (1)交通法以人为本,造成人们以自我为中心,行车走路随意。
            
    (2)我先来说说,交通事故是如何出现的。多年的经验总结,每一次交通事故都是由于违法造成的,先违法后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出现交通事故之前,无论是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准有一方或双方违法,后出现冲突点造成的。
            
    (3)只有在设计路时,考虑到消灭冲突点。建成后,人们在行车走路时,才能感觉到安全。
            
    (4)为了人们在行车走路时遵守规矩,立法要重视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路权。因此,责任自负,是立法的最基本原则。
            
    (5)责任自负,才能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最重要。
        
  实现了一路畅通,人们买房观念改变,北京市内的房价,自然回落。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1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6 10:25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作者:andysue110 回复日期:2010-06-14 22:19:30 
  请用数字说话,数字包括所需费用,所需时间,以及方案的可行性,而不是看到表象而说一通话,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虽然佩服你的思考能力。
    ————————————————————————————————————————————————————————————
(1)只有画出图, 表达的才能更清楚。
            
(2)我设计的路不存在冲突点,也就是说,车辆不到目的地不停车。让道路达到饱和,没有左转弯,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完成左转弯。这样做车辆不会因左转弯出现冲突点造成停车,可以保证(用东西南北表示)路口东西直行一路畅通。南北车辆不可能直行,右转直行加速并线掉头右转完成南北直行。不知能否看明白?
            
(3)走法的改变,和现在相比,道路可以提高数倍的通行能力。
            
(4)还有多条路会成的路口的解决办法、桥梁的建设方法、桥梁和道路走法配套使用、环线建设、交通法、停车场、丁字路口、人字路口、道路建设方法的改变、下水道、地下工程的各种管线预留空间、公交站点设置位置和公交线路的改变等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5)走法的改变,结果是不同的。
          
            
            
(6)改变道路走法,只需重新划线、改交通标志、一些地段路口只需用地面箭头表示即可,半年内完成是可以做到的。
            
(7)立竿见影,缓解北京堵车问题。
          
            
(8)按现在之前这种建设方法,投资无论多少,永远也不可能解决北京堵车问题,都是无用投资和不必要投资。
            
(10)只有做出施工图纸后,才能做预算。
            
(11)施工方法、建设项目的大小,决定投资数字。
          
(12)只有完善交通设施,建足够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做到人车分流。改变道路走法,做到消灭车与车之间的冲突点。环线重新设计再建,消灭所有环线的冲突点。交通法改成责任自负,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才能达到不出或少出交通事故的目的。 
        
以人为本,能真正保护人们在行车走路的安全吗?
        
          
(1)交通法以人为本,造成人们以自我为中心,行车走路随意。
            
(2)我先来说说,交通事故是如何出现的。多年的经验总结,每一次交通事故都是由于违法造成的,先违法后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出现交通事故之前,无论是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准有一方或双方违法,后出现冲突点造成的。
            
(3)只有在设计路时,考虑到消灭冲突点。建成后,人们在行车走路时,才能感觉到安全。
            
(4)为了人们在行车走路时遵守规矩,立法要重视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路权。因此,责任自负,是立法的最基本原则。
            
(5)责任自负,才能让所有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最重要。
        
实现了一路畅通,人们买房观念改变,北京市内的房价,自然回落。    
  
就业问题:

(1)现在受国际大环境影响,出口减少,失业人数不断增加。

(2)国家出国十条,政策抑制房价上涨。

(3)和房地产有关的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4)这几年地震洪水等等自然灾害频发。

(5)建筑物由于质量问题,出现裂缝,桥梁倒塌等等问题的出现。

(6)建筑物在设计时,就存在缺陷,造成使用寿命缩短。

(7)由于城市规划不到位,导致城市堵车问题的出现。

(8)各单位领导,只顾眼前利益。导致种种问题的出现,为以后城市发展埋下隐患,造成资金浪费。

(9)由于选拔干部用人不利,造成等事做,只为自己的上级领导负责,领导不作为现象相当普遍。

(10)平常百姓和领导沟通渠道不畅。反应的情况被秘书筛选后上报,多数问题被压下,造成领导不知情,这一情况的出现。

只有正式问题,不断解决存在的问题,社会发展进入正轨,社会发展才能和谐稳定:

(1)城市要想解决堵车问题,首先要做到能者上。任何人都有当选资格,选拔市一级领导干部,要让参选者拿出可行性报告,在任期内做什么? 解决一些百姓关心一些问题的解决,拿出具体解决方案,百姓选票决定。

(2)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首先做综合整体规划,才能达到节省资金的目的。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就业机会,建成后一些因堵车引发出的问题自然消失。

(4)大力推进科技投入,使得人才不外流。科技发明形成生产力,可以吸收大量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还可增加国家税收。

(5)已经立项的研发项目,研发资金按时到位,有特出情况要及时有专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免影响科研人员的精力。

(6)教育改革,新建一些大学校园,吸收一些单科特出优秀的学生入学就读,所有的大学院校实行宽进严出。才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出现新人才。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2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7 19:05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3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8 09:4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首先要了解北京堵车是如何造成的,北京堵车是因交通设施不完善、没有建足够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公交站点位置设置不合理、没有建足够的地下停车场、交通法纵容违法、丁字、十字、人字、多条路会成的路口、走法不合理造成的,环线和其它道路上的桥梁设计不合理造成,道路堵车问题的出现,是可以解决的。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4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9 10:57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Highflyer 于 2010-06-17 13:46:49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北京几乎是人都能买辆车开,连那月入2000的刚工作没两年的小年轻儿,都敢买它一辆奥拓或QQ什么的开着上班,你说北京能不堵车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不是因为人多车多造成堵车。

北京采纳我的建议,1200万辆车实现一路畅通。

首先解决公交站点位置设置和线路不合理问题、停车场问题、交通法不合理问题、路和路口走法不合理问题、桥梁设计不合理问题、交通设施不完善问题等等。


各部门有利可图,都来捞好处。关系到自己部门的利益就向外推,开持不作为。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5 楼: 白坡 关注  于 2010-06-19 11:28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交通法从没认真执行过。汽车已经可以在人行道上大摇大摆的开。小心点,行路人。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6 楼: 教堂下 关注  于 2010-06-19 14:07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只有严厉打击不遵守:车让行人 的行为,才能保障行人的安全!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7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19 16:2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作者:玄奘三藏 回复日期:2010-06-19 15:44:37 
  我没头发,那用这么麻烦。一升20元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开车的少了,骑车的多了。环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石油涨价各种物品随之涨价,因为现在主要用,石油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作为运输的主要能源。

只有研发出替代产品,才能摆脱对石油的依赖,才能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自行车是不可能,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

解决了堵车问题,在没有研发出,成熟的替代产品之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减少车辆在路上的停留时间。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8 楼: hm345 关注  于 2010-06-19 17:46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行人的违法要承担责任,对司机违法更要用严厉的刑法打击,不能赔了事,坐牢才能镇住。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19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20 07:26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现在多数人认为,交通问题解决不了,其实交通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1)难点在于,利益的归属问题。首先要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后,交通问题就好解决了。
    
    (2)道路和路口走法的改变,就可解决机动车与机动车平面冲突点问题。
    
    (3)加建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就可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冲突点问题。
    
    (4)交通法改成责任自负,就可解决所有交通参与者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做到自觉守法。
    
    (5)改变公交车站点位置和线路设置,就可解决多路公交车同时进站,造成的堵车问题的解决。
    
    (6)以后在建项目,要硬性规定地下停车位数量,就可解决停车难这一问题。
    
    (7)重新设计再建,改造环线,就可解决环线堵车问题。
    
    (8)设计建好地下各种管线预留空间,就可解决拉链工程的出现。
    
    (9)地铁线路衔接等等设计,改变现在设计互不通气,各自为政这一问题的解决,就可解决换乘距离过长问题。
    
    (10)各种建筑再设计前,要考虑搞清外装修增加建筑物重量问题,就可解决因装修,造成抗震性能降低问题。
    
    (11)只有做整体规划后再建,才能解决布局合理问题。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20 楼: 一人独自漫步 关注  于 2010-06-20 08:01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酒后驾车,视为无照驾驶处理。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1566 个阅览者
此主题共分:首页 上10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下10页 尾页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标题 (当前可输入字数:50)  
 
内容
 
 
 上传单张本地图片 许可格式:jpg, gif, png 许可大小:小于600K
 
 
    更多功能
批量上传图片
上传视频
上传音乐(如何引用)
写博客
收藏本贴
接收邮件
使用日历
 回复通知 不通知 通过论坛短消息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找回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