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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胡风案中被历史掩埋的数字.. 回复 | 推荐 | 收藏 | 树状 分享
 作者: 子啊!带我去吧! 关注  于 2009-08-21 19:17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几组令人叹息不止的数字

1955年5月,胡风由于在不到一年前曾向党中央提出“三十万言书”蒙冤被捕入狱。1979年初,被释出狱。1985年6月逝世。胡风在世上生活了、为文艺和正义战斗了83载,其中24年,即将近一个世纪的1/4时间,是在牢狱中度过的。人生有几个24年!?

我们先看一组数字。

1954年7月,胡风向党中央提出“三十万言书”。1955年2月,对胡风思想大规模的批判在全国展开。两者之间仅相距7个月。同年4月,将胡风等人定性为“反党集团”。同年5月16日,胡风被捕。5月31日《人民日报》出现通栏标题《坚决彻底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从1955年2月12日到5月31日,更准确地说到5月16日胡风被捕之日,两者之间相隔108天,或93天,胡风问题便从人民内部矛盾一下子升格为“反革命分子”了。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胡风反革命集团案”。1986年1月,党中央通过对死者的评价,公开撤销了强加于胡风的政治历史问题方面的不实之词。1988年6月,中央为胡风的文艺问题与文艺活动问题平了反,撤销加在胡风身上的个人主义、唯心主义、宗派主义等罪名。从1980年9月到1988年6月,为胡风三次平反,历时整整7年9个月。如果从1955年胡风被捕到1988年胡风彻底平反,历时共33年!

这组数字中的时间跨度和上述为“胡风集团”定性的时间相比,何其长也!108天或93天,即大约3个月同7年9个月相比,其长度的差别一目了然。

且看另一组数字。

根据《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复查报告》(1980年7月21日)中有关内容:“在全国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共触及了2100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到1956年底正式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78人,其中划为骨干分子的23人。”后来,经过复查,这23个骨干分子中,只有1人当过汉奸,其他人都不能定为特务、反动党团骨干等。

假设一个正式涉及此案的人的家庭以每家3人计算,则共触及6300人,其实,受株连的远远超过上述数字。据有关材料揭露,和胡风或其他胡风分子素昧平生,只因为他们之间有过一次平平常常的通信;曾表示过对某一胡风分子作品的喜爱;为了一首小诗曾获胡风推荐而发表过;为了听过胡风主讲的一个专题;为了是胡风的妻妹;为了是某胡风分子的内弟……以上这些都是曾经受株连的罪名。最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件事是当年在胡风家乡,即湖北蕲春县,曾把全县的所有语文教师都停职反省一年,要他们交代和胡风的关系,实际上,除了胡风的侄儿张恩,胡风对他们无一相识。

--
莫小贝曰: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打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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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楼: 农夫有所思 关注  于 2009-08-21 19:5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今天抓捕极端嚣张疯狂的反革命分子,那才叫一抓一个准,包括这个“子啊!带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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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楼: 农夫有所思 关注  于 2009-08-21 19:57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1955年5月,毛泽东主席精力和思维都处于巅峰时期,“胡风集团”发生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极低。

平凡“胡风集团”,那倒要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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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楼: 农夫有所思 关注  于 2009-08-21 20:0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右派扩大化”是某人的“功劳”,“平凡一切右派”又是他的“功劳”------实践证明,被划为“右派”的人中,确有一部分是死心塌地反党、反劳动人民、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不加甄别,对他们一律“平凡”,是“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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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楼: 农夫有所思 关注  于 2009-08-21 20:06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子啊!带我去吧! ”这样的臭不可闻、极端反动分子,来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定论,荒谬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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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 稳定加和谐 关注  于 2009-08-21 20:1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应该再来一次反右,将楼主之流的打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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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 无为之空白 关注  于 2009-08-21 20:14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农夫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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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像茅坑粪里的蛆,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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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 农夫有所思 关注  于 2009-08-21 20:17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者:无为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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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坑里的的蛆”,“粪坑里的臭老鼠”,那是你的祖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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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楼: 农夫有所思 关注  于 2009-08-21 20:18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者:无为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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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坑里的的蛆”,“粪坑里的臭老鼠”,那是你的祖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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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楼: 农夫有所思 关注  于 2009-08-21 20:19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无为之空白-----自从潘多拉打开,你们这些魑魅魍魉、茅坑里的蛆、老鼠,光天化日,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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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楼: 无为之空白 关注  于 2009-08-21 20:25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大傻13,快去你木乃伊主子那里殉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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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楼: 天涯情歌 关注  于 2009-08-21 20:55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楼主与“意犹未尽”尽扯些与解决当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无关的话题,揭批过去的“错误”对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有用吗?是不是越揭批过去的问题就越能把现实的问题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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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楼: 与世接鬼 关注  于 2009-08-21 20:58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者:子啊!带我去吧! 于 2009-08-21 19:17:52.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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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种菜带你去吧!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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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 与世接鬼 关注  于 2009-08-21 21:04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者:子啊!带我去吧! 于 2009-08-21 19:17:52.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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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种菜带你去吧!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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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楼: 天涯情歌 关注  于 2009-08-21 21:07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胡风反革命集团案”。1986年1月,党中央通过对死者的评价,公开撤销了强加于胡风的政治历史问题方面的不实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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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早期党中央的决定不能像发掘古代帝王墓穴一样,想怎么挖就怎么挖。因为这是一件关系到信誉的大问题,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借用一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广告词,如果后人都可以否定前人,那么什么时候做出的决定将是正确的?现在看起来正确的决定会不会又被后来者否定呢?
任何事情都有其时代背景、时代标准,如果把过去的事情都拿到今天来评说,那可能没有一件是对的了。曾经的“反革命罪”在现在的刑法中已经找不到了,谁能把过去被判决为反革命犯的人统统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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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楼: ryym 关注  于 2009-08-21 21:1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意犹未尽找生父的范围不大,基本就是一伙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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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楼: 川警瞬间易位冤案厅长釜底养鱼 关注  于 2009-08-21 21:3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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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楼: 清江浦的爷们 关注  于 2009-08-22 17:0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主要领导人没有成熟的思考!!!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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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楼: 意犹未尽 关注  于 2009-08-23 09:0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曹健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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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楼: ryym 关注  于 2009-08-23 09:05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意犹未尽卖母时,没有把关键部件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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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楼: 冒魔仙·(猫\摸\先) 关注  于 2009-08-23 09:06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好象是逮少了~~~~
看今日
牛鬼蛇神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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