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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林徽因: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幽泉珞 于 2009-06-02 14:30:2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往事

童年往事历历在目,不完善的家庭生活给母亲造成的伤害、给她(林徽因)自己造成的伤害已成为一种感受事物的方式,沉淀在她忧郁的气质中。在以后的岁月里,她曾不止一次地谈及早年残缺的家庭生活给她带来的痛苦:“……我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幸福而走运的人,但是早年的家庭战争已使我受到了永久的创伤,以致如果其中任何一点残痕重现,就会让我陷入过去的厄运之中。”

更何况,出身名门、从小跟着祖父母生活的徽因,是在传统的伦理教育中长大。尽管读了许多西方文学作品,但她单纯的生活阅历、她高傲的性情以及她的理性都使她不会去做任何与传统、与家庭的名望相悖的事情。后来,她曾冷静地说:“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

这桩事情传到了国内,徽因的几个姑姑在这桩事关徽因的终身大事上空前的一致。她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林家的大小姐会嫁给一个有妇之夫。她们写给林长民的信措辞激烈,传达出了家族的意志和声音。

多年以后,费慰梅在谈到这桩往事时说:“徐志摩对她的热情并没有引起同等的反应。他闯进她的生活是一项重大的冒险。但这并没有引得她脱离她家里为她选择的未来的道路。”

1921年秋,林长民出国考察的时间到期。10月,林徽因随父亲乘海轮归国。

徐志摩的追求虽然没有得到林徽因的允诺,他却仍然不顾家人和亲友的一致反对,坚决要求与张幼仪离婚。徐志摩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仅是为了追求林徽因,而且是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境界。

他最敬重的老师梁启超先生得知这一消息,专门给他写信,劝他打消离婚的念头:“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荡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亦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贴也极难,所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生而已耳。

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吾侪当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忧悒宅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矣,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能自拔,呜呼志摩,无可惧耶!无可惧耶!”

梁任公的信可谓字字发自肺腑,是一位师长对后学直抒胸臆的谈心,也是一位过来人对晚辈的规劝。 (《林徽因传》 张清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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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幽泉珞 于 2009-06-02 14:34:4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1928年3月,梁思成与林徽因在加拿大的结婚照。 穿着自己设计的嫁衣,新娘踏上了红地毯。这也许是她一生所追求的“民族形式”的第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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