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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三农话题]农村改革,如何搞好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落灯花 于 2008-10-06 12:49:5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版主按】最近一段日子,三农论坛内有关如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地如何流转的争论颇为激烈。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农村考察时着重强调了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跟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您对深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有何想法和建议?对以何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何建言?欢迎跟帖谈谈! 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于10月9日在京召开,说说你的期盼>>>



【往期话题】
[三农话题]秋收在即,“秸秆禁烧”到底该怎么搞?
[三农话题]保障农民种田积极性:粮食补贴如何补?
[三农话题]夏粮丰收了 农民增收了吗?




【高层声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


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农村考察纪实

  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把小岗村这些年发生的新变化告诉总书记,把大伙儿的所愿所盼也告诉了总书记。胡锦涛对小岗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新变化感到十分高兴。总书记还归纳出乡亲们当前最关心的3件事,并一一作了解答。
  在谈到乡亲们希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能够保持长期不变时,胡锦涛说,我要明确告诉乡亲们,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就乡亲们提出的希望党和政府能够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总书记表示,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中央将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投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乡亲们关心的第三件事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不断得到改善。胡锦涛明确说,中央对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高度重视,将继续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总书记为啥到小岗村考察工作?

  不言自明:总书记前往小岗村考察农村工作,是在告诉人们,小岗村的这种模式是成功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可以长期保持不变!30年前,小岗村18位村民率先实行“大包干”,迈出了我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步。30年后的今天,在定于10月9日至12日召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之际,我们的总书记来到了这里,来到了率先实行“大包干”的小岗村来考察工作,能够说明什么?不言自明,就是在告诉世人,小岗村的这种模式是成功的,是可以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将长期保持不变的!
  众人皆可读出:总书记前往小岗村考察农村工作,是在重申,我国的农村发展和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要与时俱进,要立足于时代发展的潮头!小岗村的成功在于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在于能够与时俱进,在于把握住了当时发展的潮流和方向!就是这个原因,我们的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三中全会既将召开之际,来到了小岗村。



【乡情写真】网友共话土地流转


农村改革发源地小岗村,今日又有新变化

  30年前,当安徽省小岗村村民严金昌在曾经推动了中国农村重大变革的“分田到户”的秘密协议上摁下手印时,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把分到自家的田地又租出去。两年前,严金昌和十几户农民一起,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把自家的两亩土地出租给一家上海养殖公司,发展规模养殖,年终参与分红。这些农民们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则接受了这家上海公司的反聘,成为企业员工,每人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工资。今年65岁的严金昌也接受了公司聘用。不仅如此,因为养殖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号召力,他还被提升为这个占地200多亩的现代养殖场的管理者。“年薪、土地租金,再加上年终分红,这可比一年到头种地划算得多。粮食种得再好,一年的收成也不会超过1000元。”这位30年前领头实行分田到户、自主生产的老农现在成了土地集中流转、发展合作经济的积极倡导者。他说,小岗村耕地面积大约2000亩,其中60%目前出租流转被集中起来用于发展蘑菇、花卉、葡萄规模种植及家禽养殖等。这种集中利用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新型合作经济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实惠。2007年,小岗村人均收入已达6000元,而当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4140元。

网友“自由农民”:我是农民,是种苗木的,家里有近20亩土地。2。5亩水田与3亩旱地是自家的承保地,余下都是流转而来。多数是向其他农户租的,也有向村集体租的,租弗50-500元/亩/年,租期有1年的,3年的,10年的. 原帖>>>>>>

网友“废除公车救穷人” :我家住湖北襄樊,今年44岁。党要开农村工作会了,我说说我的意见。我家在农村有房子,有土地。但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一亩,根本养不活一家人。我只好带着老婆、领着孩子到城里谋生,家里的地都荒废在那里。如果我有权处置耕地和房产。我会把耕地和房产都租掉变现,一心一意到城里打拼。 原帖>>>>>>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流转中国农业没有出路 网友:索罗斯123

  土地说它是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我同意,说它是当今农民的命根子我不赞同。当农民的生活来源全部依靠土地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可如今的农民生活主要来源大多数不是靠土地,而是靠外出打工或第三产业收入,真正把土地收获作为主要来源的农民往往是农业大户,而他们的大部分土地则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得到的。目前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因为人多地少、种地成本高等因素,土地上的收入只能作为辅助性收入,要农民靠土地上的收入来过上好日子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看到曾经有许多土地被农民撂荒、无偿或有偿借给别人使用等等,即使现在也还有很多这类现象,农民们之所以没有丢掉土地除了国家的政策不允许外,就是土地还可以作为农民最后的退路---最低生活保障。
  土地既然只能是大多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那么农民们要想靠仅有的几亩地和落后的农业技术来发财就永远不可能,那些希望农民不要进城的人是不是太自私了一点?农民进城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须。
  农民进城后那么撂荒的土地怎么办?中国的粮食安全怎么保障?广大民众餐桌上的肉、菜哪儿来?这就发生了农民自发的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的创举。然后才有国家出台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这样就解决了中国农民的出路,也解决了中国农业的出路。

土地流动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网友:雄心走天涯

  改革开放30年来,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现在,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农业发展进入了瓶颈阶段,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打工,农村的真正的青壮年农民越来越少,这是因为农业的收入过低,农产品价值低,农田的利用效率低,农业没有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形不成规模和大型农产品基地。这些原因是体制上的,一家一户的作业方式限制了规模和产业化,不能连田成片,统一作业,统一经营,统一销售。单打独斗的小农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能处于弱势,没有价格优势和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在国际化,全球化的竞争环境下,我国的农业遇到了来自世界的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大量的土地抛荒,农村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很多地方依然维持着原始的作业方式,汉代的犁头和耕牛一直耕耘在现代化大发展的中国,中国的老农依然艰辛地土里刨食!!面朝黄土,背朝天,滴滴汗水禾下土是何等地艰难!然而即便如此,农业产品依然价格低廉,农民入不敷出。原始的艰辛的耕作方式必须向现代化机械化进军!农业的大发展也要求必须连片经营,规模经营,建立优势农作物生产基地。保护我国的农业,和国际农业进行竞争,也必须改革现有的体制,让中国农业和农产品走向世界,也必须走向世界,要不然我们就只有向国际进口粮食和农产品。吸引大量的青年投身农业建设,让农业给他们带来客观效益,也必须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让农田发挥更大的价值。农业在全球化,国际市场化的环境中,要保持发展的势头,就必须规模经营,优势经营,打出品牌,形成优势农产品基地(如苹果基地,蔬菜基地,棉花基地,水果基地,大蒜基地等),把农民团结起来,统一指定种植计划,种植产品,作业规范,销售方式,以及定价机制)。

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农民兄弟在想啥? 网友:太阳下的灿烂

  1991年,我去农村参加了为期半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在与农民的“三同”中,我结识了一批很真诚、很朴实、也很直率的农民兄弟。这不,今年的国庆长假期间,我的那些农民兄弟又到我家“讨”酒喝来了。来的这几个人啊,都有点来头呢,村支书,村长、妇联主任,两个村民小组的组长,还有我的老房东。
  我从他们的言谈中,看到了他们对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热切期待,也深切地体会到他们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忧虑。于是,我适当地归纳了一下,借博客这个平台,反映广大农民的所思、所想和所忧,就算是也为我的那班农民兄弟说几句话吧。

  他们的想法和忧虑大概有这么几点: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莫搞花架子。他们谈到,现在上头派人到他们村搞新农村建设,来的人就给村委会布置任务,你们要在公路边修一栋装饰高档的房子,里面要布置什么村民阅览室、文娱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党员学习室等等;而说到村庄建设等,他们就说,这个是必须要建的,没有这个硬件设施,你们村的新农村建设就通不过验收。支书认为,新农村建设还是要少来点花架子,多来些实在的,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处。

  二是土地流转到底是怎么个流法,他们心存顾虑。他们说,按照目前实行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我们农民的手中还是掌握着土地使用权的,也可以讲是“耕者有其田”;但从目前已经出现的种种迹象看,只有那些有较大经济实力的人,在土地的流转中得到了好处,而那些没有经济实力的农民,只能得到暂时的好处。所以,特别希望中央对这个土地流转制度作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规定,千万别让农民特别是那些贫困的农民失去生存之根。
  



【网友建言】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绝不是私有化


特别提醒:农村土地市场化和自由流转绝对不行! 网友:平凡的老百姓
 
  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目前小家庭的联产承包不适合产业化机械化发展农业,这个没错,需要进行改革。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改革方向不能是以土地市场化和自由流转的办法。这将在长远上使土地集中在大地主手里,农民最后都将成为失地的农民。谁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案是新中国将来的历史大罪人!结果要么是封建大地主完全占有土地或者资本家完全占有土地,这就是这个政策的最终必然结果。为了满足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解决农业产业化机械化发展,要另寻它法,农村土地市场化和自由流转是误国祸民的馊主意,出这个主意是极其短视和无知的认识。农村土地改革为了满足产业化机械化的社会化大生产这个方向没错,但这个改革一定要完全保障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永久权益,这一条无论是今天还是今后再进行土地改革,都将要完全遵循和死守的底线,否则最终结果必导致大部分农民全部失地并且沦为一无所有的阶层,把社会贫富分化拉到最大,到时候又将是要打土豪分田地的另一场革命。

  更多的不分析了,当前的农村土地改革,要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和农业发展问题,本老百姓就一句话:可以走农村土地大联合的道路,但绝对不能让农民失去对土地的永久权益享有,否则这个土地改革必将失败并且后果极其严重。也就是农村土地可以合作化大生产,但绝对不能完全卖断,不能市场化不能自由流转。

现代家庭经营是中国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 网友:lgp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新土改”,也不是土地私有化,有网友提问,党国英先生不应当顺势把这种“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私有化相联系。回顾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把土地承包到户,这就是后来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的争议是这种做法是否是退回到土改时之后的单干,但实质并不是这样的,这种联产承包责任制关于土地的所有权的问题,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仍然是集体所有。但这种制度对中国农村生产力的解放起了巨大的作用。因此,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一种创新。胡锦涛在考察小岗村发表讲话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必须肯定这种流转的必要性,但绝不是土地向私有化方面发生实质性的进展。几年前,把中国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声音就已经存在,而且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但是长期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干部以及这次参加党国英访谈的网友中也都表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土地私有之后中国的农村阶层分化加剧,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并没有利。同样不让土地流转也对农业发展不利,特别是不利于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福兮?祸兮? 网友:唐尧尧

  中国之特点就是人均耕地少。比起印度还差一大节呢?更不能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这当代6个大农场国家相比的。他们都是没有5百年新大陆的移民国家。看清咱们的“一亩三分地”是8亿农民的社会基本保障,也是13亿人民的“衣食”来源,怎么能是国际农业竞争的筹码呢?  
  土地流转 —— 能完成这种国际竞争大手笔的初步积累吗?然而流转失地的农民以什么作为生存的基本保障呢?那点流转费经得起“风吹雨打”和经济大潮的“惊涛骇浪”吗?失地农民将加剧城市的失业状态。让俺想起工厂里闹腾得减员增效,大批工人下岗,企业搞好了吗?怎么就一个“MBO”完事?上千万的下岗工人队伍,俺就觉得“忐忑不安”,可有人“心安理得”;现在要轮到农民下岗?想起来就“心惊肉跳”的……

土地可流转是搞好三农的出路之一,但需注意可能引发农村矛盾恶化 网友:三十难立
 
  土地流转可能出现的问题:
1、投资者廉价收购大量土地。农民短视出卖土地后,发现自己成了破产的农民,城市无法立足,农村无事可干。
对策:不能操之过急,立刻大面积私有化。收购大量土地应该设行政程序控制,不仅仅是农民同意即可。还综合考虑农村就业和农民出路,相关问题没有落实之前,不能收购。这样,改革也要考虑社会责任。走稳一点,不是错。
2、大量农村土地分界纷争,农村水利纷争,农村道路纷争。
对策:先完善法规,再出台改革。法规应该深入农民现实问题,而不是以往的夸夸其谈。还有调解机构问题,投诉机制问题。
3、农村干部私吞村民土地财产。大量土地通过黑幕交易。损众肥私。现在这个现象已经很严重,以后将越来越严重。
对策:一投票了之不是真正农村自治。投票+权力监督+公开透明才是。应该淡化农村个人领导作用,推行村民代表集体决策

依法流转并不等于买卖 网友:王新才3
 
  最近一段日子,三农论坛内有关农地要不要流转和能不能流转的争论颇为激烈,反对农地流转和认为农地不能流转的大有人在,有的甚至认为农地流转之后农民会流落街头,有的认为农地流转之后国家会大乱,总之一切奇谈怪论无所不有。但他们既忽视了国家的法律,也忽视了流转与买卖的区别。
  依法流转和买卖的区别:
  区别一:买卖,是物的所有权转让;依法流转,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其物(即土地)的所有权不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区别二:由于买卖是物的所有权转变,所以买入方有权处置该物用途。比如,一个人在市场里买进一只鸡,此鸡无论是养还是杀,都是他的权利,无论是红烧还是白斩,也是他的权利;依法流转不同,土地接受方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让入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而不能用于非农。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区别三:买卖只有物所有权转让一种形式;依法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形式,转让只是其中的一种。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区别四:买卖是一次性的,买方在买进物之后,一直可以使用到该物消失或不能使用为止;依法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到期之后,需要与土地所有权人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关于小规模生产资料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 网友:清谈
 
  就现阶段来说,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与此类似的其它生产资料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的商品,可以在相关市场中实现自由流转,但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能私有化更不能自由流转。
事实上,村集体只有生产资料经营权和出租权与租赁权,没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有,各级政府以及所有经营者和承租者都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只有管理权、经营权和出租权。因此土地的承租者和转让者,都必须服从村集体的管理监督和组织指导,不得伤害村集体的整体
利益。
  购买林地经营权只能作为林地使用,并遵守国家林业法。购买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盖房子,但是必须遵守国家宅基地管理以及商品房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购买粮田经营权的只能用作粮田耕作,必须遵守国家可耕地管理法规。不同的土地经营权商品不能改作他用,否则必须经土地管理局按国家规划许可核准。
个人以及企业的土地承包经营规模必须有上限限制,个体以及企业经营,统统不准超过150公顷,而且不准在一个省内有两处以上。这样做就是有效地避免土地被个人或私营企业大规模垄断,避免产生土地寡头阶层来动摇社会主义政治基础。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这样做也是为了加速经济发展和加速商品经济的快速淘汰何小时,这样做是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国家不得已而为之的过渡过程和产物,以及部分法权的私有化,但这不是永久的全部法权的私有化。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几点疑问和思考 网友:忽悠
 
  几点疑问:

  1.城市周边的土地怎么办?
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周边的土地迟早会被城市占用。这个占用过程中的利益,在过去更多地被地方政府和地产商得到。改变之后,农民是否会分得更多的利益?土地的所有权怎么处理,是仍然国有化,还是保持农村集体所有?但已经变成城市土地上的“农村集体”还有存在的必要么?我认为,城市土地仍然应当国有化,这也符合宪法规定。

  2.是否允许随便出卖土地承包权?

对于远离城市的农村耕地,特别是种粮食的耕地,土地流转才是根本要考虑的问题。这些土地不论怎么流转,仍然要种粮食。流转之后,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逐步变成大农场模式。不论这些农场是原来的农民经营,还是其他人来经营,人都会多出来。这些多出来的人去哪里才是根本问题。这些人一旦把卖地的钱花完,政府打算怎么对待这些人?我认为,土地承包权转让应当有限制,不能为了喝酒也能把土地承包权卖了。

  3.土地流转怎么获得资金支持?

进入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卖掉土地承包权,由于现有土地承包的小块地以及用途限制,不大可能有大资本购买,只可能是这块地周边的农民来购买。这样一来会抽走剩下的农民资金,剩下的农民岂不更穷?我认为,政府至少应该给予这些购地农民以无息贷款支持。

土地流转要谨防“强迫”和“被迫” 网友:千重山
 
  但好政策要由懂政策的人来念,否则就容易出现严重偏差。现在土地流转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很多事人们都在猜测,但我要特别强调,土地流转要谨防“强迫”和“被迫”。

  强迫者,来自于官员们的政绩工程。由于胡总书记发话,就会使下面的政府部门当成政绩来看待,谁搞的土地流转多,谁的政绩就越多;谁的土地流转范围广,谁的政绩就越大;谁的土地流转速度快,谁的政绩就越高;谁的土地流转越集中,谁的政绩就越突出,甚至搞什么“谁不搞土地流转,谁就下台”式的行政命令,以至于在群众中造成严重的矛盾对立。

  强迫者,来自于有权势阶层。有权有势者,可以仰仗自己的势力,和地方官员勾结,强迫农民去流转自己的土地,不听者则施加种种卑鄙伎俩,农民在这些人面前是弱者,无法和权势阶层相抗衡,最终只能贱卖自己的土地,使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成为社会流浪者。

  被迫者,来自农民自身,现在农民看病上学都要花钱很多,尤其是有病,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农民只能坐等,坐等到死,有了土地流转政策后,这些无钱看病的农民,就会流转自己的土地,最终使患病农民成为了无经济来源的赤贫者。

  被迫者,来自环境本身,我们经济虽然发展了,但换来的是环境代价,很多矿山周围的土地都被严重污染了,农民已经无法种植,农民只能被迫流转这些土地,没有了土地的农民只能背井离乡到外地去谋生.


土地流转要谨防价格突飞猛进 网友:阿祥52
 
  因“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承包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货币报酬或比照货币的实物报酬,这样就必然存在卖者竞相高价卖地、买者竭力低价买地,由于“土地流转”在全国同步展开,所以还有个价格互相攀比的过程,很有可能会在比较高的价位上才能成交。一旦“土地流转”市场形成,很难避免购地者再把地炒出去——仍然美其名曰“再转包”,届时农用地增值,如此形成一波高过一波的农用地地价,并使全国的地价空前膨胀,犹如过去的“炒房”。

  那是一种什么情景呢?谁还能说那时不会出现大地主?可以肯定必然有很多人支付不起高昂的地价,也许比已经出现并尚未解决好的买不起房、看不起病还要严重得多。同时一旦“转包”成风,买地所付出的成本必然要转嫁到民众身上,届时食品价格就会不断攀升,大多数人用于食品的支出比例就会大增,造成食品价格及连带所有商品价格突飞猛进,使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就会因为“土地流转”而深受影响,实现小康就会“南辕北辙”。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就会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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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蕴曦 于 2008-10-06 12:57:3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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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物 于 2008-10-06 13:01:4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难道希望产生新的地主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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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不在多 于 2008-10-06 13:24:4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流转中国农业没有出路!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稳定情况下,可将使用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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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zhhq 于 2008-10-06 13:32:4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农民可能上网的比例还不大,大多数网民也不在农村。
建议:
到农村听听农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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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话不在多 于 2008-10-06 13:34:2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关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想法,我在明天的博文中将会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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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3:34:4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说老实话,今年本人也阻有5亩多旱坡地来养鸡,可养10000羽,第一批刚养了6000多羽,所的利润近15000元,一年三批鸡可出栏,应有40000元收入,但愿书记说话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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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3:35:3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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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zhhq 于 2008-10-06 13:32:4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农民可能上网的比例还不大,大多数网民也不在农村。
建议:
到农村听听农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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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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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物 于 2008-10-06 13:38:0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为下次土地改革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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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3:41:3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实际上,改革开放前,人民公社前期出了不少问题,人民公社后期已经逐步走上正轨,并提出在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其中就包括了农业现代化,如果不走30年回头路,相信现在全国早已经走上现代农业化道路
必须提倡土地向集体合作社流转,必须阻止土地向私人地主手里流转(有很多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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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惊天雷电 于 2008-10-06 13:42:0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中国的历史是这样的:人口随时间的推移不断的增长,土地时而集中时而分散在人们的手中。而且中国历朝历代的兴亡与土地紧密相关。兴在土地比较均匀的分散在大多数人的手中,亡在土地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也与土地和农民有根本的联系,在早期革命阶段是土地政策才激发了广大农民参加革命的决心和意志。改革开放的成败也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实施有关(没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释放就没有一切)。只要有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没有生活的基本保障,中国社会的稳定基础就会崩溃。有大量的人失去命根子,少数人的命根子也不会长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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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3:44:5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公司+农户+基地,农民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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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a45 于 2008-10-06 13:47:3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提高粮价 – 扶持农民,重振农业!!!


反对土地私有化!!!


中国银行储蓄达48万亿元, 这些钱有80%都是富人的!!

厉以宁之流要让他们存在银行的达45万亿元人民币换成土地:



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法律不应成为瓶颈

http://www.law-lib.com  2008-9-5   (法制网北京9月4日讯)

  (法制日报)

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法律不应成为瓶颈


  “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这是中国下一轮改革发展的重点,同时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

  在日前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作上述表示。


......


  出台农村宅基地置换、抵押、转让管理办法

......


  据了解,目前农村居民7.3亿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大约30平方米,以村镇住房平均600~800元的成本造价计算,农村农民住宅价值13-18万亿元人民币;农村耕地18亿亩,若按每亩6000-16000元征地补偿中间价计算,价值大约20万亿人民币。因此,核发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盘活巨额存量资产,对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意义深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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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3:48:0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书记在小岗村说的话,我举手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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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48:4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只能“租借流转”(不允许买卖)不是长久之策!
----农业有其特殊性,水利建设、农机购置、品种研发都需要长期投资。要收回投资有的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政策不稳定不连续很难吸引投资者安心投资农业。现在农村大量耕地闲置、地力严重衰退、水利设施荒废就是例证。“租借流转”只能有限期出租使用权,农民就不能用自己的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投资。只有长期拥有“地权”,农民才会大胆投入、长线投资,才不至于发生滥施化肥农药、过度放牧养殖等短视行为。产权不明确,权利和责任也就不明确,“流转”只是纸上的一句口号。
----土地改革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私有化,明晰土地财产权,一步到位。仅仅“延长土地经营权年限,允许流转”,无法彻底解决农村农民农田问题。
如果不私有化,不把决定权落实到农民手中,那么土地收益不可能全部转到农民手中。地方政府、乡镇干部,必定会以各种方式阻扰,而使得改革变形。
如果不私有化,农民就无法用土地作抵押来贷款,无法对土地进行投资。
如果不私有化,土地无法流通,流转将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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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3:49:0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再一次对我们农民松绑.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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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klasdf 于 2008-10-06 13:51:0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另一场盛宴而已。小心被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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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2:3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A 农村土地改革建议

(一)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割分散、各自为阵,短线耕作、效益低下,不利于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产业化,农民永远富不了。
(二)私有制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凡是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方式我们都可以用。私有制是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也仅仅是一种经济手段。与政治立场无关,与意识形态无关。
(三)土地私有化,允许抵押贷款,允许买卖。产权明晰,责任明确。让市场来配置资源,可以降低配置成本,优化组合,提高效率。
(四)确保国家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转为其他用途时,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失地农民进城后,在医疗、教育、劳保等方面享受同城市民同等待遇。
(六)通过向富人征税来缩小贫富差距。取得政权后,不必采用单一的“分田地”来救助贫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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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3:1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问----私有化有哪些好处?

答----产权明晰了,责任和利益就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越便利,资源组合就越优化。增加了农民的权利,农民不但可以租,还可以卖;土地集中后必定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农田集中有利于修建大型水利设施和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投资者作长线投资,不搞短期行为;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促进农业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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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3:3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问----土地私有化,会不会导致粮食涨价?

答----粮食涨价决定于总供给和总消费,如果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后,土地最终会集中到种田能手中,生产力得以提高,成本得以降低,显然,粮食是不会涨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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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4:1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问:土地私有化会不会扩大贫富差距,会不会出现新的“大地主”?

答--贫富差距任何社会都存在,少数人或多数人都是不确切的说法。土地私有化涉及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机制创建的好,就可避免责任不落实而使有限的资源被人为荒置的问题,且有利于土地资源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财富从来都是公共的,即便控制权属于私人,而财富的最终受益者仍是公众。国家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资助穷人,保障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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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klasdf 于 2008-10-06 13:54:4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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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48:42.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只能“租借流转”(不允许买卖)不是长久之策!
----农业有其特殊性,水利建设、农机购置、品种研发都需要长期投资。要收回投资有的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政策不稳定不连续很难吸引投资者安心投资农业。现在农村大量耕地闲置、地力严重衰退、水利设施荒废就是例证。“租借流转”只能有限期出租使用权,农民就不能用自己的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投资。只有长期拥有“地权”,农民才会大胆投入、长线投资,才不至于发生滥施化肥农药、过度放牧养殖等短视行为。产权不明确,权利和责任也就不明确,“流转”只是纸上的一句口号。
----土地改革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私有化,明晰土地财产权,一步到位。仅仅“延长土地经营权年限,允许流转”,无法彻底解决农村农民农田问题。
如果不私有化,不把决定权落实到农民手中,那么土地收益不可能全部转到农民手中。地方政府、乡镇干部,必定会以各种方式阻扰,而使得改革变形。
如果不私有化,农民就无法用土地作抵押来贷款,无法对土地进行投资。
如果不私有化,土地无法流通,流转将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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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9:2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土地私有化等于给农民发红包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但没有给予农民承包土地的自决权。没有所有权,没有交换权,没有处置权,无法激发农民经营土地的内在动力。很多农民在城里打工,他们家的农田长年荒废。如果农村土地私有化,农民有支配、处置的土地和房产权利,农民会选择把农田卖掉换成现金,一心一意到城里来打拼。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推进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现在的土地制度像枷锁一样束缚着农民,想干富不了,想走又怕失去。土地私有化有利于土地流转,土地必定会集中到种田能手中。土地的利用率提高了,效率提高了,土地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土地价格必定提升。所以土地私有化等于给农民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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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4:00:1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依法流转并不等于买卖 网友:王新才3

依法流转和买卖的区别:
  区别一:买卖,是物的所有权转让;依法流转,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其物(即土地)的所有权不变。

==================
在中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相当于转让了土地所有权,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就等于失去了土地(所有权).
比如一对婚姻男女,假设,只允许他们终生生活在一起,但不给他们正式婚姻名义,不发结婚证,仍然不能掩盖他们的事实婚姻是夫妻
不看名义要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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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klasdf 于 2008-10-06 14:00:2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历史是一部活的教科书:中国5000年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土地私有化的最终结果不可能是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只能是产生极少数的地主和绝大多数的雇农。这个客观历史事实和规律,不容质疑也不可颠覆。

“农民工”成为“新市民”不过是忽悠:.........

详细内容点击进入本坛论题:农业合作化一道绕不过去的“坎”

本坛热贴:网民反对土地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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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01:4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问----农民会不会反对土地私有化?

答----农民肯定不会。私有化就是落实“地权”,增加了农民的权利,农民高兴还来不及呢。农民还可以用自己的土地抵押贷款筹措投资资金。真正反对土地私有化的是那些把私有制看成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人。他们总是把经济手段政治化,意识形态挂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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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02:3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问----土地私有化会不会造成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

答----农村人多地少、种地成本高、农业技术落后,要农民靠土地上的收入来过上好日子是根本不可能的。农民进城是历史的必然,城镇化是必由之路。现在城里的农民工不就很多吗?实行私有化后,种田有钱赚了,农民未必需要离乡背井到城里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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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魔在我心 于 2008-10-06 14:02:5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潘多拉魔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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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03:2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天连着海海连着天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哎、为农民说真话的人太少了点、农民多数是希望土地是自己的、卖也是自己作主、想移居那里一卖了之、这样才体现迁居自由、我走了就把我的财产变现带走!现在是土地集体所有、我的土地与房屋财产是不能变现的、我一辈子的心血却都在此了、现我两个女儿都嫁到城里去、我也能在城里生活了、我最希望土地私有、我的财产才能变现!谁想种地就卖给他去当农民吧!反正如今农业用人越来越少、村里闲人却越来越多、不种田的把田卖去没什么不好、我们村的人大多数同意我的想法、我不会上网、托女儿上网告诉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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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05:0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土地私有化可以减少腐败现象,在土地领域的腐败现象。土地私有化可以减少人们不劳而获等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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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4:05:1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到2006年,小岗村已经连续三次到南街村取经。小岗村的人口数量是南街村的1/6,耕地面积是南街村的1.4倍,户均耕地面积是南街村的12倍。但是, 2005年小岗村户均产值仅为南街村的1/13,耕地资源在小岗村产出的经济效益比仅为南街村的1/16。用当年分田单干的18个发起人之一,现已年逾六旬的严俊昌的话说:“原来分那一亩二分地,现在只能管温饱,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老弱病残也照料不好,家里的地不是荒废着,就是廉价转给了那些私人老板。村民想干什么也不成,被自己那一亩二分地束缚住了腿脚,迈不开步子。”
“学习南街村,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中国改革开放第一村小岗村3次到南街村参观后如此留言

小岗村的做法也不是搞土地私有,让村民去加入股份公司
而是村集体把包出去的土地收归集体,再以村集体身份与上海那家公司签出租合约,建立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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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06:2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废除公车救穷人
反对私有化的人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
1)依靠农业致富的地区是极少数,大部分农民依然过着紧巴巴的日子;
2)出让土地的权力在官员手中,农民在出让土地的过程中是被动;
3)耕地荒废闲置很严重;
4)耕地被污染很严重。由于责任不明确,没人去追究制造污染的人。
5)条块分割,效益低下;
6)耕地地力严重衰退,没人进行长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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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11:2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依靠种地为生的人是不会随便把土地卖掉!
一般说,依靠种地为生的人是不会卖掉土地的。已经不依靠土地为生者才会出卖土地。有些家中有地,但已脱离农业的户就可将自己的土地卖给愿买的人,土地相对集中到经营能力强者手中,发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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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4:13:0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zt

南街村,地处豫中平原中部,隶属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因位于县城的南部而得名。有常住人口848户共3180多人。村民每人约7分土地,耕地近1000亩,土地面积1.78平方公里。

===================
如果搞股份公司,南街村村民每人能有多少股?利润大部分被老板赚走了.村民能富的了吗

据公开的资料显示:1990年南街村集团产值是14亿。“这种发展速度是16年增长2100倍,”南街村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深圳的速度。
从南街村前些年经验看,只要有国家贷款支持,经营管理的好,合作社还是可以让农民致富的.如果建立的新农业企业管理不善就会破产,经营管理是关键
(南街村后来没跟上市场发展和领导层管理不善,最后导致资产数十亿的村办企业集团逐步成为欠债十余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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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13:1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只要国家采取一定的措施,耕地就不会挪作其他用途,不会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


国家可以对买卖土地加以一定的限制条件:
卖地,只能卖给种地的人,且只能用来种地,不能用作他用。
国家用保障体系使农民卖地后有饭可吃。
同时要对拥有超出人均土地的经营者对超出的部分实行征税制度,国家将征得的这部分钱即可纳入对农民的保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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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4:16:2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土地只能“租借流转”,不允许买卖,不是长久之策!

----农业有其特殊性,水利建设、农机购置、品种研发都需要长期投资。要收回投资有的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政策不稳定不连续很难吸引投资者安心投资农业。现在农村大量耕地闲置、地力严重衰退、水利设施荒废就是例证。“租借流转”只能有限期出租使用权,农民就不能用自己的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投资。只有长期拥有“地权”,农民才会大胆投入、长线投资,才不至于发生滥施化肥农药、过度放牧养殖等短视行为。产权不明确,权利和责任也就不明确,“流转”只是纸上的一句口号。
----如果不私有化,不把决定权落实到农民手中,那么土地收益不可能全部转到农民手中。地方政府、乡镇干部,必定会以各种方式阻扰,而使得改革变形。
如果不私有化,农民就无法用土地作抵押来贷款,无法对土地进行投资。
如果不私有化,土地无法流通,流转将是一句空话。
----土地改革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私有化,明晰土地财产权,一步到位。仅仅“延长土地经营权年限,允许流转”,无法彻底解决农村农民农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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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4:20:5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4:1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问:土地私有化会不会扩大贫富差距,会不会出现新的“大地主”?

答--贫富差距任何社会都存在,少数人或多数人都是不确切的说法。土地私有化涉及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机制创建的好,就可避免责任不落实而使有限的资源被人为荒置的问题,且有利于土地资源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财富从来都是公共的,即便控制权属于私人,而财富的最终受益者仍是公众。国家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资助穷人,保障他们的生活。
=========================
国家现在都没能力和手段解决贫困农民的温饱居住医疗教育养老保障,如果再出现大量失地农民穷人,国家怎么保障他们的温饱居住医疗教育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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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nmb 于 2008-10-06 14:22:4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目击者称,械斗起因是两村土地纠纷,近年土地升值导致矛盾激化,双方多次谈判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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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4:24:0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ZT

南街村前期快速发展经验和小岗村目前的经验都值得借鉴,停止联产承包责任制,把零包出去的土地全部收归集体,在政府政策贷款扶持下,以村集体为主导,把村民组织起来,利用集中起来的土地搞出租搞合作,开展多种经营多方合作引资,促进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这种做法既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发展,又可以防止土地流转集中到私人手里出现新的地主阶层,从而可以防止出现失地农民沦为新的贫雇农
土地一但集中到私人手里,农民再致富就不太可能了,因为失地农民如果全家迁入城市找不到工作,只能回来给地主打工,或连雇工岗位也找不到
还有一种让农民以土地入股搞股份公司的模式,由于主要利润被大老板赚走,农民手里的人均土地很少甚至不足一亩,靠股份分红的收入很少,所以,农民靠这种方式也不可能致富.
现在已经不提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了,提倡科学发展观,如果出现大量失地贫困农民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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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25:2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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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4:20:5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4:1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问:土地私有化会不会扩大贫富差距,会不会出现新的“大地主”?

答--贫富差距任何社会都存在,少数人或多数人都是不确切的说法。土地私有化涉及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机制创建的好,就可避免责任不落实而使有限的资源被人为荒置的问题,且有利于土地资源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财富从来都是公共的,即便控制权属于私人,而财富的最终受益者仍是公众。国家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资助穷人,保障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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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在都没能力和手段解决贫困农民的温饱居住医疗教育养老保障,如果再出现大量失地农民穷人,国家怎么保障他们的温饱居住医疗教育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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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失地??你还以为农民都是傻瓜??你也太低估我们农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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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27:4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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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双号限行 于 2008-10-06 14:20:5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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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过我们农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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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田玉 于 2008-10-06 14:29:1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要减少兴一利引出的生一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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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洗洗睡 于 2008-10-06 14:29:4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大面积土地要是流转到外商手里,那可是真叫人家掐住了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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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30:2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手机拍的,就是我养的鸡没出栏前拍的,租了4,5亩旱坡来养鸡,这一批得了15000多元.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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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陋巷布衣 于 2008-10-06 14:33:1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农民60年没富 于 2008-10-06 13:53:1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问----私有化有哪些好处?

答----产权明晰了,责任和利益就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越便利,资源组合就越优化。增加了农民的权利,农民不但可以租,还可以卖;土地集中后必定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农田集中有利于修建大型水利设施和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投资者作长线投资,不搞短期行为;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促进农业的现代化。


---------------------------------------------------------------------------美国的金融机构产权明晰不明晰?责任明确不明确?利益明确不明确?为什么弄成那个烂样了?如果弄几个烂词,土地一流转,国家就富裕了,问题都解决了,那恐怕就没有发展中国家了吧?!一个农户,有五千亩土地够多了吧,它有没有能力,会不会去治理淮河?生活是复杂的实际的,不是弄几个新词与时俱进一下,就能解决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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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陋巷布衣 于 2008-10-06 14:34:4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30:26.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手机拍的,就是我养的鸡没出栏前拍的,租了4,5亩旱坡来养鸡,这一批得了15000多元.
-----------------------------------------------------------------------------不是已经流转了吗?还在瞎扯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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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35:2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改革开放前我家住的房子.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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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nssrd 于 2008-10-06 14:36:3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应允许进城工作的农民工通过放弃自己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来换取所在城市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同时按一定的标准获得城市住房,成为城市人口;而其所在的城市则每接纳一个农村人口入户就可以获得一定用地指标用于扩大城市建设和进一步发展产业。如果一些接纳了大量农村人口的三线、四线城市缺少发展资金,应该允许这些城市把用地指标转让给更加缺地的一、二线城市,以此获得发展资金。

目前土地资源稀缺已成为很多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很多地方有项目、有资金也不缺技术,就是因为缺少土地资源而不得不把很多好的项目拒之门外,严重阻碍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浪费现象又非常严重,大量农民工进城以后,他们在农村空荡荡的破旧房屋依然占据着大量宅基地。目前,城市住宅占地为3.48万平方公里,而农村宅基地占地16.4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效率非常低,如果允许进城的农民用土地换社保,把其中大量闲置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完全可以让城市产业上一个新台阶,也能够大量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进城的农民工为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也应该有权利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如果在榨干了他们的血汗之后,一脚把他们踢回到自己的土地上,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作为他们的所谓“社保”,这对那些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农民工不公平,同时也是对宝贵土地资源的滥用!

让大量已进城的农民转变为城市人口之后,也使农村的人口负担大大减轻,更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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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惊天雷电 于 2008-10-06 14:36:3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我来回答第31楼的问题
1)大部分农民依然过着紧巴巴的日子是土体太少,是粮价太低,是城市就业机会太少造成的,私有化最终结局是少数人控制土地。
2)大部分农民把土地出让了,都到城市去生活吗?如果不出让土地,被动和主动之分有啥意义呢。如果按照如此逻辑,土地私有了,国家就不搞建设了?(有可能征收不到地)
3)那是种少量地没有多少好的收益造成的
4)5)6)照美国的农业生产方式的来做的话,将近10亿的农民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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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38:4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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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陋巷布衣 于 2008-10-06 14:34:4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30:26.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手机拍的,就是我养的鸡没出栏前拍的,租了4,5亩旱坡来养鸡,这一批得了15000多元.
-----------------------------------------------------------------------------不是已经流转了吗?还在瞎扯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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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其他农民手里租来的荒坡地,用来生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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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杨读报 于 2008-10-06 14:41:5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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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惊天雷电 于 2008-10-06 14:36:3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我来回答第31楼的问题
1)大部分农民依然过着紧巴巴的日子是土体太少,是粮价太低,是城市就业机会太少造成的,私有化最终结局是少数人控制土地。
2)大部分农民把土地出让了,都到城市去生活吗?如果不出让土地,被动和主动之分有啥意义呢。如果按照如此逻辑,土地私有了,国家就不搞建设了?(有可能征收不到地)
3)那是种少量地没有多少好的收益造成的
4)5)6)照美国的农业生产方式的来做的话,将近10亿的农民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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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利益,你还以为农民很轻易的转让,转包土地?你到我们农民中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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