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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李树芬第三次尸检在其家门口当众进行(图)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3:50:5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昨日上午11点半左右,记者赶到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时,李树芬的遗体已被停放在自己的家门口,法医正在进行第3次尸检,数十名乡亲陆续赶赴现场见证尸检过程。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过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在李树芬家属的要求下,当天,经省有关部门决定,由我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再次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第3次解剖检验。

记者了解到,当天参加尸检的专家有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医师杨永刚,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

记者赶到时,李树芬的遗体已被解剖开,几名法医分别对遗体进行细致的检验,并当场提取部分内脏组织,以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为了保证尸检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但尸检现场完全公开,众多乡亲在两三米外的地方即可见证尸检过程。而在尸检过程中,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一直没有离开过女儿的遗体。

“听说要在孩子家门口尸检,我特地赶过来看看。”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李树芬一直是个很乖巧的孩子,突然没了,他觉得很难过,希望她走得安宁,也让家人得到安慰。

记者发现,整个尸检过程大约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数十名乡亲默默见证了整个过程。尸检结束后,法医仔细为遗体缝上了解剖口,并为其盖上了白布。此时,几个乡亲禁不住低声哭泣:“还这么小,太可惜了……”

随后,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法医,特地与李秀华、李树芬的姨妈罗兴菊以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见面,将当天的尸检情况简单向他们作了说明,李秀华等3人当场表示认可当天的尸检程序及过程,并在尸检记录上签字确认。

据悉,尸检结果将尽快向其家属公布。

本报记者 何星辉 方正伟 赵惠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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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是文肓的村民能当得起监督技术高深的医学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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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3:57:4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李树芬母亲:肯定相信第三次尸检结果2008年07月03日 09:48法制日报【大 中 小】 【打印】今天(7月2日)下午,在贵州省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6月21日溺水身亡的瓮安三中初二学生李树芬的母亲罗平碧,强忍失去女儿的悲痛对记者说,瓮安县城发生的打砸抢烧事件让人心痛,她真的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她同时表示,对女儿今天再次尸检的结果自己肯定相信。

昨天(7月1日),经贵州省相关地区和部门反复向死者家属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死者家属同意将死者安葬,但要求在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

为充分体现公正、科学和客观的检验原则,贵州省有关部门决定,由省著名法医组成专家组,今天在李树芬的家乡对其遗体进行第三次解剖检验。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李树芬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参加今天检验的专家有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医师杨永刚,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解剖检验从上午11时20分开始,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检验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检验结果将于三天后向家属公布。

今天的检验结束后,李树芬家人已按当地风俗对其遗体装棺安埋。

昨天晚上,就瓮安县6月28日发生的打砸抢烧事件,贵州省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还用事实回应了社会上的一些谣传。

对瓮安县三中女学生李树芬的死亡原因,社会上议论较多的是该女生系被“奸杀后投入河中”。

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对此回答,2008年6月25日上午11时30分许,我接黔南州公安局通知:由都匀市公安局派法医前往瓮安县城,对李树芬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有记者问,现在人们传说“杀害”李树芬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2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也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是这样吗?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表示,经调查了解,县委书记不是瓮安本地人,其夫妇二人均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与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刘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

贵州省公安厅公布了死者以及三名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死者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母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某为同村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另外,瓮安县副县长肖松还就所谓“公安局曾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死者亲属向政府讨公道时,政府官员避而不见”的传闻说明了事实真相。

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就“李树芬的爷爷奶奶被打伤,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其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的传闻说明了事实真相。

另悉,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保持了极大的克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省、州、县公安、武警和地方党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9日19时,依法、克制、妥善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有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记者阎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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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果被害死而人,不一定强奸,斗殴才自杀,如果他们用语言进行威胁,准备进行犯罪时,而被害人为了逃避侵害,投河自杀的可能性。最好的办法还是把现场的相关人员抓起来,进行讯问,他们是目击者,如果把他们调查清楚,案件就清楚了。为什么不把相关人员做认真的审查。而是做一些被害人家属要求所做的事情。做那些被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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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3:58:4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这样做只能是伤害了亡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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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留天下 于 2008-07-03 14:00:4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也不知是啥事!这么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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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otoiet 于 2008-07-03 14:04:0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有这等事???农民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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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06:0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尸检只是侦破案件的一个方面.只做这项工作是侦破不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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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08:3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立即对现场的三个相关人员进行异地审查。如果这样做了,案件就明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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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10:3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如果只是进行尸检就能侦破案件,那警察就省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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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alplayer 于 2008-07-03 14:11:5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除了俯卧撑,什么都不能做了。

嘿呦,嘿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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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13:1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全国影响这么大,胡书记都关注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不能走过场。办成铁案件。否则不但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被害人家属,也对不起全国那些关注案件发展的群众,也对不起党中央,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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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孤竹西园 于 2008-07-03 14:13:2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能说明什么吗?
其实大家都想知道“俯卧撑”的真实情况,如果是“俯卧撑”未遂,而迫使其跳河,这样当众“碎尸”又能说明什么呢?
所以,焦点不在是否“俯卧撑”,而在为什么跳河?这是到目前为止一直都为悬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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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请把祖国还给我 于 2008-07-03 14:14:4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在女孩的家门口当中尸检??? ……这跟当众戮尸有什么区别?!!!

再说,普通百姓能看懂专业的法医检验吗?这都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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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启明星 于 2008-07-03 14:17:1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当众进行换成当众表演更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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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alplayer 于 2008-07-03 14:17:3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公开尸检,尸体受侮辱。

公开当众尸检消息,让我觉得智商受侮辱。

冷眼看你们的表演。

做两个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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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17:4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胡书记也不是只坐在办公室,他们也是我们网民中的一员,也关注案件的发展。希望贵州省能担负起责任。要拿出侦破案件的勇气。不把问题搞清楚不收兵。
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应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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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兔子维尼 于 2008-07-03 14:17:5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是自己跳下去的?还是被人推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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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18:5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宁愿抓错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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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19:5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是自己跳下去的?还是被人推下去的?
===========
现场的三个当事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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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走马观花699 于 2008-07-03 14:19:5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尸检能得到什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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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壹水 于 2008-07-03 14:20:0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这种场面好象也没什么意义。村民们懂什么啊,孩子的父母懂什么啊,他们哪有判断到底是如何死亡的专业知识啊???

放在人家家门口尸检,纯粹是为了应景,乡亲们即便看见了也不知道他们的检查报告会怎么写。

这事估计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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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是关心 于 2008-07-03 14:20:2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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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alplayer 于 2008-07-03 14:17:3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公开尸检,尸体受侮辱。

公开当众尸检消息,让我觉得智商受侮辱。

冷眼看你们的表演。

做两个俯卧撑

为了保险,我只做一点五个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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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事如烟* 于 2008-07-03 14:20:4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解剖一百次也一个结果,为什么还让当地的法医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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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ngnanfang 于 2008-07-03 14:21:0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如果是跳河自杀,旁边当事人会立即大喊大叫救命,就会立即引来不远处的人前来救援,
10分钟内能救上来就要生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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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udimajia2 于 2008-07-03 14:21:5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贵州之乱在治者,望中央对贵州官场进行一场严打!

所有官员人人过关,腐败者一律重严重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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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yimengyiguai 于 2008-07-03 14:24:3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农民有几个懂得医学解剖知识?被人推和自己跳光凭解剖能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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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悠闲自在123 于 2008-07-03 14:25:0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当众进行换成当众表演更贴切
这么长时间,尸检都第3次了,有证据也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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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lyu 于 2008-07-03 14:25:4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暴力冲击后的瓮安县城
晚上吃饭的时候才发现这次前来报道的记者整整坐了12桌,算下来就是120人。

贵州省委宣传部一个副部长说感谢所有媒体的支持,他代表贵州省委和这次事件的指挥组谢谢媒体。之后又说,希望报道都有利于贵州的发展。

事情我大概了解差不多了。好事传三人,有头没有身,坏事传三人,有叶又有根。政府方面的确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当地的确存在拉帮结派的现象(哪个地方没有?)。

第三次尸检结果出来了,依然是溺水死亡。尸体即将下葬,事态或许会慢慢平息。黔南州也从今天起重拳打击黑恶势力。

饭后出去拍了一些图片,每个路口依然有官兵把手。武警官兵笔挺站立。武警的防暴车辆主要停放在政府大院,不少群众前去观看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遗址”。县委大楼在政府大楼之后,要穿过政府大楼低层,政府门前有民警值班,一般人不允许进入,得挂上相关牌子。我要进去拍照时也得挂上“瓮安县6·28突发事件专用采访证”的牌子。

县委大楼已经是危楼了,门前拉有请勿靠近的横幅。整个院落有一股浓浓的烟火味道。旁边是安顺调里的武警指挥部,县城内还有黔东南、铜仁、贵阳、黔南的武警指挥部。一共3000多武警都有自己的任务,都是共同的目标。

街上有向武警官兵致敬,向新闻记者致敬的横幅飘扬在马路之上,马路旁边的电线杆上,墙壁上,倾斜贴着“武警官兵与人民心连心”“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或红或绿或黄的条幅。也有的墙壁上张贴着劝“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告。

除了平面媒体,在瓮安县城,广播和电视也显示出优势,好几个广播车载着高音喇叭来回在不大的县城内游动,播出事件的真相,电视也滚动播出相关领导的重要指示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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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归零如一 于 2008-07-03 14:26:3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现在尸检也得不到什么了?

口供也同样的证明不了他杀

我想知道,你想怎么样得到你想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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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归零如一 于 2008-07-03 14:26:3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现在尸检也得不到什么了?

口供也同样的证明不了他杀

我想知道,你想怎么样得到你想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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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我要注册! 于 2008-07-03 14:27:1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唉,真相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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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27:2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李树芬一直是个很乖巧的孩子,突然没了,他觉得很难过,希望她走得安宁,也让家人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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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值得人怀疑.怎么一个个好好的人就这样走了,没有任何征兆。谁都会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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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懋蠡晟丕阖 于 2008-07-03 14:27:3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贵州已经沦为中国最穷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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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归零如一 于 2008-07-03 14:28:3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唉,真相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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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知道,是你知道,你想是什么就是什么

反正你只信你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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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每天两个俯卧撑 于 2008-07-03 14:28:4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这是对死者的侮辱!也是对民众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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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人z 于 2008-07-03 14:29:0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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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30:1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归零如一 于 2008-07-03 14:26:3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现在尸检也得不到什么了?

口供也同样的证明不了他杀

我想知道,你想怎么样得到你想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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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当事异地关押、审讯.采取先进的审讯手段进行审问,如果采取测谎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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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求真务实真汉子 于 2008-07-03 14:32:0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良知与正义:
有良知,就要真正贯彻落实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昧着良心说假话!
有正义,就是要真正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为民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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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悠闲自在123 于 2008-07-03 14:32:4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李树芬的叔叔被谁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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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浦沿廊拧 于 2008-07-03 14:32:5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做秀!而且居然拿死者做秀!对这样的政府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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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光芒之刃 于 2008-07-03 14:34:1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舆论的压力迫使他们工作,又一次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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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udimajia2 于 2008-07-03 14:35:2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对中央进谏:

贵州之乱在治者,望中央对贵州官场进行一场严打!

所有官员人人逐个过关,腐败者一律重严重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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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云山老人 于 2008-07-03 14:35:4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每天都来顶!为什么要自杀?也就是为什么会理溺水死亡?溺水死亡就是我们要的真相吗?全国没天溺水死亡的人多着呢,怎么没被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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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醒来方知是梦: 于 2008-07-03 14:36:2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好看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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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归零如一 于 2008-07-03 14:36:4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把当事异地关押、审讯.采取先进的审讯手段进行审问,如果采取测谎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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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就算是青藏高原那么厚的口供,也只用一个小小的实习律师就可以把官司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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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o踏雪寻梅o0 于 2008-07-03 14:40:4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演给谁看啊!
 
帖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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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别再忽悠了 于 2008-07-03 14:42:1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尸检仅仅是取证举证的一个方面,尸检结果并不能决定一切。譬如,有强奸行为不一定就有精斑。为什么不调查整个事件的过程,而在尸检上炒来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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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42:4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把当事异地关押、审讯.采取先进的审讯手段进行审问,如果采取测谎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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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就算是青藏高原那么厚的口供,也只用一个小小的实习律师就可以把官司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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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只是口供,从他们的口中总会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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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烟火人生 于 2008-07-03 14:43:3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归零如一 于 2008-07-03 14:36:42.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把当事异地关押、审讯.采取先进的审讯手段进行审问,如果采取测谎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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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就算是青藏高原那么厚的口供,也只用一个小小的实习律师就可以把官司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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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正剧,就看用不用,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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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ssever 于 2008-07-03 14:43:5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能找人公证吗?再找点证人,当众有点血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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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箭之殇 于 2008-07-03 14:44:4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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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村民助理 于 2008-07-03 14:45:3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7-03 14:06:0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尸检只是侦破案件的一个方面.只做这项工作是侦破不了案件的。

如果政府就这么了事了,也太忽悠全国善良的老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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