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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东网友转贴火车相撞事件不实消息被拘5天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晶莹雪 于 2008-05-05 08:29:0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山东网友转贴火车相撞事件不实消息被拘5天
2008年05月05日 07:37南方网

和千千万万国人一样,他是一个普通的网友。他今年21岁,生活在山东高密,喜欢在网吧里上网,喜欢泡贴吧论坛。他对网络没有什么防范意识,你可以轻松地从网上找到他的出生日期、兴趣爱好、真实姓名、工作单位、QQ号甚至手机号码。

4月28日,他在高密贴吧转发了一个关于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件的失实帖子。4月30日,高密警方抓住了他。

警方说他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那条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被拘留并罚款。

他的ID是“SS山地师”,或将与“红钻帝国”一样被网络记忆。

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撞车特别重大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而一位网友因为转贴了不实消息,夸大了死亡人数,被警方抓了起来,拘留5天。

在很多网友看来,这位名叫“SS山地师”的普通网友似乎没有任何“造谣”的主观故意,其发的帖子也一天内就被删除,没产生什么影响,却被警方拘留,这让网友再次想起去年山东济南网友“红钻帝国”发帖被拘的事情,引发强烈争议。

故意夸大了事故死亡人数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4月28日,当地公安人员在巡控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在高密贴吧里发布了一条虚假信息,这条题为《火车相撞特大内幕!》的帖子,转载了一篇关于428事件的相关报道,“内容严重歪曲了正规广播电视媒体关于428事件的真实报道”,作者署名“SS山地狮”。4 月30日上午,公安机关将发帖者抓获,并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报道中所提到的发帖者姓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显示1987年出生,山东人,在当地的一家毛巾厂工作,其网名是“SS山地师”而并非“SS山地狮”。

尽管网络上有消息称,“SS山地师”的帖子里把事故描述为恐怖袭击,但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介绍,报道中所提到的“散布虚假信息”行为,主要是指其“故意夸大事故中的死亡人数,造谣滋事”。5月1日,当地公安机关内部网刑事治安信息栏目以“我局抓获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的名义通报了此事,认为这则题为《428胶济铁路发生列车相撞特大事故真相》的帖子,“造成社会混乱,骚乱社会秩序”,“在网民中造成很坏的影响,现已被治安拘留”。

电视台曝光 教育观众

值得注意的是,帖子并非“SS山地师”原创,而是他转载的。在潍坊新闻网的报道中,“SS山地师”曾表示,当时在帖吧和网站上看到有关胶济铁路旅客列车相撞的消息后,“感觉有点好奇,又觉得已经有先例,就往上传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SS山地师”转载后不久,帖子就被删除。尽管如此,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鲁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并警告网民“不要相信网上的一些虚假信息,更不要散布虚假信息,特别是这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一旦发现散布这种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SS山地师”不仅遭到了治安处罚,还被当地电视台以反面事例曝光,以教育观众。5月3日晚上,当地电视台的《凤城民生》栏目报道了此事,并希望市民们引以为戒。

网友将其与“红钻帝国”相提并论

在经当地媒体曝光后,此事立刻在高密帖吧和天涯论坛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而当地警方的做法也遭到了部分网友的质疑,争议主要集中在对“虚假信息”的认定上。一名网友甚至表示,警方在言论自由方面的尺度把握值得商榷,“希望强力部门不要制造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网友认为,“SS山地师”只是一个普通的网友,他是转帖,贴在流量很小的地方性的高密贴吧,不到一天就被删了,没多少人看到。很难说他“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很多网友把此次事件和去年山东济南“红钻帝国”事件相提并论,展开激烈的争论。

有一点奇怪的是,据高密吧资深网友透露,“SS山地师”被处以的是拘留5天,但是这个ID只沉寂了3天,就于5月3日重新发帖,很简短地跟了几个帖子,以至于有高密吧资深网友怀疑发帖的不是他本人。

记者昨天晚上9时许曾就此电话联系了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鲁晓,但对方已休息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SS山地师”的手机则已停机。

■被抓前的轨迹

“SS山地师”是百度高密贴吧和二战贴吧的常客,甚至可以说是个“名人”。他是高密人,喜欢军事,特别是二战。他在贴吧里很活跃,在过去的1年半时间里,发了将近3500条帖子和跟帖。

从那些帖子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喜怒哀乐,他的生活轨迹,他的个人情况。高密吧里不少人认识他,和他打过交道。他刚工作不久,没多少钱,在网吧上网。他就是中国一个最普通的网民。

在刚过去的4月份,他每天都会发和回好多帖子。

4月2日,他发帖问《谁给我提供份工作?》,留下了手机号。

4月21日,他发帖说想买一件作训服,又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和QQ号。在网上随便留电话的事情他已经干过很多次。

4月27日,他发帖《真想为车间的员工们说句公道话》,抱怨工作辛苦和工资不高。

4月28日,他转贴了那个后来导致他被抓的帖子。

4月30日,按照潍坊当地媒体的报道:公安人员通过日常掌握的基础信息和发布者在网上留下的蛛丝马迹,确定了违法嫌疑人为某单位的杨某,是在高密市开发区一家网吧里发布的虚假信息。经过审讯,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违法行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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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冒莽仙(猫|摸|先) 于 2008-05-05 08:35:0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抓转帖的,原贴者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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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龙师火帝 于 2008-05-05 11:37:1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这个社会也太容易被谣言混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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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闲看风景 于 2008-05-05 11:49:2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擅自发言,造谣罪!
看谁敢乱说。只有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
好好地庆祝欢呼火把,好好地观看正规媒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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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秋风扬 于 2008-05-05 11:52:3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以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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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jklasdf 于 2008-05-05 11:55:2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就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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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杭州无房户 于 2008-05-05 12:13:2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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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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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2:28:4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余也是山东人又经常来论坛,尽管谨慎从事出于正义感同情心的需要,而又经常地情不自禁地争权话语权,若有不测务请诸位相帮不枉网络情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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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龙在山中 于 2008-05-05 12:28:4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顶。说的太精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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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2:29:2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余也是山东人又经常来论坛,尽管谨慎从事出于正义感同情心的需要,而又经常地情不自禁地争权话语权,若有不测务请诸位相帮不枉网络情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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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wudimajia 于 2008-05-05 12:29:5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刁民,这种消息是你们可以发布的吗?

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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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他年俺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于 2008-05-05 12:35:0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第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龙在山中 于 2008-05-05 12:28:4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顶。说的太精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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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2:29:2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余也是山东人又经常来论坛,尽管谨慎从事出于正义感同情心的需要,而又经常地情不自禁地争权话语权,若有不测务请诸位相帮不枉网络情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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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革命工作,怎么又回到地下党时代呢?!这是对“回到历史的源头去”的有意误读和故意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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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2:35:4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此事让俺亦汗颜;
礼仪之邦尽好汉;
忽闻高密比醋酸;
公平正义何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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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2:36:0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此事让俺亦汗颜;
礼仪之邦尽好汉;
忽闻高密比醋酸;
公平正义何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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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jackman 于 2008-05-05 12:39:2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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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晨鸣 于 2008-05-05 12:41:2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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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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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s 于 2008-05-05 12:46:1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很强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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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九斤老太 于 2008-05-05 12:48:0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应该引起警戒。
不过转发‘善意的谎言’之类的消息,算不算转发‘不实消息’呢?

--
认真学习‘主义、思想、理论、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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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唐朝草民来穿梭 于 2008-05-05 12:48:0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哦,神勇的公·安人员,苍天注视着你;大地拱卫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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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永恒的折磨 于 2008-05-05 12:48:3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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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Blues 于 2008-05-05 12:50:4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很强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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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一个小卒 于 2008-05-05 12:55:0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以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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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有蔓草 于 2008-05-05 13:04:3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真是莫名其妙!

火车相撞这个基本事实已然存在,怎么变成了“散布虚假信息”???
至于死亡人数,网友们都会知道以官方公布的为准,不会轻易相信一个普通网帖叙述的数字的,怎么是“故意夸大事故中的死亡人数,造谣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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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灌水先锋 于 2008-05-05 13:10:4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如果这个年轻人确实有错误,小小地惩罚告诫一下,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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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二氧化硅 于 2008-05-05 13:12:0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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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冒莽仙(猫|摸|先) 于 2008-05-05 08:35:0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抓转帖的,原贴者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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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屋山人! 于 2008-05-05 13:12:17.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有没有懂法的帮助看看此事是否有违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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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laobaibai 于 2008-05-05 13:13:1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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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林独步 于 2008-05-05 13:17:5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不知道死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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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工商人士 于 2008-05-05 13:18:2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无耻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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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涛_北京 于 2008-05-05 13:22:4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警方有滥用权力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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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3:27:0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此事让俺亦汗颜;
礼仪之邦尽好汉;
忽闻高密比醋酸;
公平正义何复返!?

注:高密地处胶州湾北缘,胶东根据地之西,今潍坊市边沿;胶济车祸现场王村与周村之间,王村盛产食醋,周村烧饼驰名中外.其地为鲁中丘陵沂蒙山区延伸的北缘,系红嫂朱开山们的故乡.人民群众世代相传朴实善良而勤恳勇敢富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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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3:27:0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此事让俺亦汗颜;
礼仪之邦尽好汉;
忽闻高密比醋酸;
公平正义何复返!?

注:高密地处胶州湾北缘,胶东根据地之西,今潍坊市边沿;胶济车祸现场王村与周村之间,王村盛产食醋,周村烧饼驰名中外.其地为鲁中丘陵沂蒙山区延伸的北缘,系红嫂朱开山们的故乡.人民群众世代相传朴实善良而勤恳勇敢富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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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布衣寒士 于 2008-05-05 13:28:4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此事让俺亦汗颜;
礼仪之邦尽好汉;
忽闻高密比醋酸;
公平正义何复返!?

注:高密地处胶州湾北缘,胶东根据地之西,今潍坊市边沿;胶济车祸现场王村与周村之间,王村盛产食醋,周村烧饼驰名中外.其地为鲁中丘陵沂蒙山区延伸的北缘,系红嫂朱开山们的故乡.人民群众世代相传朴实善良而勤恳勇敢富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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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lrqoo1lee 于 2008-05-05 13:29:43.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恶的坏人和黑社会分子不抓,抓一个上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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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寇大侠 于 2008-05-05 13:32:1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标题:山东网友转贴火车相撞事件不实消息被拘5天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晶莹雪 于 2008-05-05 08:29:0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山东网友转贴火车相撞事件不实消息被拘5天
2008年05月05日 07:37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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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杭州无房户 于 2008-05-05 12:13:26.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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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消息的也没进去!转帖的却成了警方的战利品!

建议给拘转帖者的警察及其所在部门记N等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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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有蔓草 于 2008-05-05 13:32:45.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互联网时代,妄图封锁、垄断信息是愚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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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湘子 于 2008-05-05 13:36:5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SS山地师”转载后不久,帖子就被删除。尽管如此,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鲁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并警告网民“不要相信网上的一些虚假信息,更不要散布虚假信息,特别是这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一旦发现散布这种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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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行为严重对抗和谐社会理论,制造新的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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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写作,让良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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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海伦 于 2008-05-05 13:39:02.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山东网友转贴火车相撞事件不实消息被拘5天



2008年05月05日 07:37南方网



和千千万万国人一样,他是一个普通的网友。他今年21岁,生活在山东高密,喜欢在网吧里上网,喜欢泡贴吧论坛。他对网络没有什么防范意识,你可以轻松地从网上找到他的出生日期、兴趣爱好、真实姓名、工作单位、QQ号甚至手机号码。

4月28日,他在高密贴吧转发了一个关于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件的失实帖子。4月30日,高密警方抓住了他。

警方说他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那条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被拘留并罚款。

他的ID是“SS山地师”,或将与“红钻帝国”一样被网络记忆。

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撞车特别重大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而一位网友因为转贴了不实消息,夸大了死亡人数,被警方抓了起来,拘留5天。

在很多网友看来,这位名叫“SS山地师”的普通网友似乎没有任何“造谣”的主观故意,其发的帖子也一天内就被删除,没产生什么影响,却被警方拘留,这让网友再次想起去年山东济南网友“红钻帝国”发帖被拘的事情,引发强烈争议。

故意夸大了事故死亡人数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4月28日,当地公安人员在巡控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在高密贴吧里发布了一条虚假信息,这条题为《火车相撞特大内幕!》的帖子,转载了一篇关于428事件的相关报道,“内容严重歪曲了正规广播电视媒体关于428事件的真实报道”,作者署名“SS山地狮”。4 月30日上午,公安机关将发帖者抓获,并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报道中所提到的发帖者姓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显示1987年出生,山东人,在当地的一家毛巾厂工作,其网名是“SS山地师”而并非“SS山地狮”。

尽管网络上有消息称,“SS山地师”的帖子里把事故描述为恐怖袭击,但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介绍,报道中所提到的“散布虚假信息”行为,主要是指其“故意夸大事故中的死亡人数,造谣滋事”。5月1日,当地公安机关内部网刑事治安信息栏目以“我局抓获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的名义通报了此事,认为这则题为《428胶济铁路发生列车相撞特大事故真相》的帖子,“造成社会混乱,骚乱社会秩序”,“在网民中造成很坏的影响,现已被治安拘留”。

电视台曝光 教育观众

值得注意的是,帖子并非“SS山地师”原创,而是他转载的。在潍坊新闻网的报道中,“SS山地师”曾表示,当时在帖吧和网站上看到有关胶济铁路旅客列车相撞的消息后,“感觉有点好奇,又觉得已经有先例,就往上传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SS山地师”转载后不久,帖子就被删除。尽管如此,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鲁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并警告网民“不要相信网上的一些虚假信息,更不要散布虚假信息,特别是这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一旦发现散布这种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SS山地师”不仅遭到了治安处罚,还被当地电视台以反面事例曝光,以教育观众。5月3日晚上,当地电视台的《凤城民生》栏目报道了此事,并希望市民们引以为戒。

网友将其与“红钻帝国”相提并论

在经当地媒体曝光后,此事立刻在高密帖吧和天涯论坛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而当地警方的做法也遭到了部分网友的质疑,争议主要集中在对“虚假信息”的认定上。一名网友甚至表示,警方在言论自由方面的尺度把握值得商榷,“希望强力部门不要制造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网友认为,“SS山地师”只是一个普通的网友,他是转帖,贴在流量很小的地方性的高密贴吧,不到一天就被删了,没多少人看到。很难说他“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很多网友把此次事件和去年山东济南“红钻帝国”事件相提并论,展开激烈的争论。

有一点奇怪的是,据高密吧资深网友透露,“SS山地师”被处以的是拘留5天,但是这个ID只沉寂了3天,就于5月3日重新发帖,很简短地跟了几个帖子,以至于有高密吧资深网友怀疑发帖的不是他本人。

记者昨天晚上9时许曾就此电话联系了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鲁晓,但对方已休息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SS山地师”的手机则已停机。

■被抓前的轨迹

“SS山地师”是百度高密贴吧和二战贴吧的常客,甚至可以说是个“名人”。他是高密人,喜欢军事,特别是二战。他在贴吧里很活跃,在过去的1年半时间里,发了将近3500条帖子和跟帖。

从那些帖子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喜怒哀乐,他的生活轨迹,他的个人情况。高密吧里不少人认识他,和他打过交道。他刚工作不久,没多少钱,在网吧上网。他就是中国一个最普通的网民。

在刚过去的4月份,他每天都会发和回好多帖子。

4月2日,他发帖问《谁给我提供份工作?》,留下了手机号。

4月21日,他发帖说想买一件作训服,又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和QQ号。在网上随便留电话的事情他已经干过很多次。

4月27日,他发帖《真想为车间的员工们说句公道话》,抱怨工作辛苦和工资不高。

4月28日,他转贴了那个后来导致他被抓的帖子。

4月30日,按照潍坊当地媒体的报道:公安人员通过日常掌握的基础信息和发布者在网上留下的蛛丝马迹,确定了违法嫌疑人为某单位的杨某,是在高密市开发区一家网吧里发布的虚假信息。经过审讯,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违法行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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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不抓,找个老百姓座垫背的?????


对敌对势力、刑事犯罪分子无计可施,对普通民众下手从不手软??????



压制民主???


防民之口生于防川?????



铁道部的功劳?????



山头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急切盼望这种万马齐喑???????


言论自由,天能塌下来????????


想让中央变成聋子、哑巴?????





希望中央严重关注!


决不能让这股歪风得逞!


对于妨碍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拦路虎,必须坚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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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湘子 于 2008-05-05 13:39:1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秋风扬 于 2008-05-05 11:52:3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以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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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心、痛心、伤心、失望--
国家机器究竟保护什么人?!打击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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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写作,让良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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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湘子 于 2008-05-05 13:40:2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希望中央严重关注!


决不能让这股歪风得逞!


对于妨碍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拦路虎,必须坚决铲除!

--
用生命写作,让良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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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都善人 于 2008-05-05 13:41:1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顶。说的太精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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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lamping detain, burning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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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湘子 于 2008-05-05 13:42:5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野有蔓草 于 2008-05-05 13:04:3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真是莫名其妙!

火车相撞这个基本事实已然存在,怎么变成了“散布虚假信息”???
至于死亡人数,网友们都会知道以官方公布的为准,不会轻易相信一个普通网帖叙述的数字的,怎么是“故意夸大事故中的死亡人数,造谣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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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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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写作,让良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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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节 于 2008-05-05 13:43:5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以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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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比人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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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湘子 于 2008-05-05 13:44:3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作者:唐朝草民来穿梭 于 2008-05-05 12:48:06.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哦,神勇的公·安人员,苍天注视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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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写作,让良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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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湘子 于 2008-05-05 13:45:4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支持晓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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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写作,让良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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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尔卑思 于 2008-05-05 13:48:5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火车相撞这个基本事实已然存在,怎么变成了“散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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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火车相撞没事,但是,他说是恐怖袭击造成的,这个就会影响社会治安了

会造成现实的危险。如果相信的人多了,人们情绪紧张,在公共场合,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可能造成大规模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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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尔卑思 于 2008-05-05 13:49:18.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火车相撞这个基本事实已然存在,怎么变成了“散布虚假信息”???
=============
说火车相撞没事,但是,他说是恐怖袭击造成的,这个就会影响社会治安了

会造成现实的危险。如果相信的人多了,人们情绪紧张,在公共场合,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可能造成大规模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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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孤辰 于 2008-05-05 13:50:34.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信息垄断才是最大的造谣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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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要注册! 于 2008-05-05 13:52:0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造成70多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还没见进去,传消息的倒进去一个。
顶。说的太精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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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海伦 于 2008-05-05 13:53:0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因言获罪是法治社会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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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近日又闻一起因言获罪的新案例。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7年1月1日,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之前在网上发帖称“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被指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被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同时被关的还有王子峰、扈东臣,他们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 报道还说,“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事件从发生至今,一直没有公开,不为外界所知。”

  自去年发生在四川重庆市的“彭水诗案”被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称为现代版的“文字狱”后,地方党政领导利用司法公权力压制打击对己不利言论,粗暴压制言论自由的行为,令司法公正蒙羞,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强烈的不满。人们几乎不敢相信,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早已实施的今天,竟然还有如此行径发生。不幸的是,现实无情地告诉我们,利用司法打压言论自由的事情不仅有,而且还远不止一起。

  观察此类因言获罪的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本来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设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以防止滥权枉法。但在这类案件中,严肃的司法活动,却成了按领导意志协调解决的事。职能部门的公权力成了领导可以随意调遣、任意使用的私人工具。不仅使起来很顺手,而且“处理问题”的效率极高。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党政领导不能干涉司法,检察院和法院对同级人大负责。但目前在不少地方党政官员的眼里,检察院、法院就是政府的一个办事部门,与政府是“父子关系”,司法部门成为某些党政官员的“滥权”工具也就不足为奇。在“彭水诗案”中,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法院刑庭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数度研究案情,参加会议者甚至还有一些非政法部门的领导。

  公民的表达权、对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的批评建议权是宪法和法律严格保护的基本公民权利,任何人、任何单位和机构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来压制甚至打击报复。因言获罪案件的频频出现,暴露出我们的司法在维护社会公正、发挥底线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甚至直接为领导服务的倾向,影响很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会极大地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破坏法制建设,导致不稳定因素。







作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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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海伦 于 2008-05-05 13:53:26.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因言获罪是法治社会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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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近日又闻一起因言获罪的新案例。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7年1月1日,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之前在网上发帖称“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被指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被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同时被关的还有王子峰、扈东臣,他们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 报道还说,“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事件从发生至今,一直没有公开,不为外界所知。”

  自去年发生在四川重庆市的“彭水诗案”被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称为现代版的“文字狱”后,地方党政领导利用司法公权力压制打击对己不利言论,粗暴压制言论自由的行为,令司法公正蒙羞,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强烈的不满。人们几乎不敢相信,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早已实施的今天,竟然还有如此行径发生。不幸的是,现实无情地告诉我们,利用司法打压言论自由的事情不仅有,而且还远不止一起。

  观察此类因言获罪的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本来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设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以防止滥权枉法。但在这类案件中,严肃的司法活动,却成了按领导意志协调解决的事。职能部门的公权力成了领导可以随意调遣、任意使用的私人工具。不仅使起来很顺手,而且“处理问题”的效率极高。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党政领导不能干涉司法,检察院和法院对同级人大负责。但目前在不少地方党政官员的眼里,检察院、法院就是政府的一个办事部门,与政府是“父子关系”,司法部门成为某些党政官员的“滥权”工具也就不足为奇。在“彭水诗案”中,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法院刑庭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数度研究案情,参加会议者甚至还有一些非政法部门的领导。

  公民的表达权、对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的批评建议权是宪法和法律严格保护的基本公民权利,任何人、任何单位和机构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来压制甚至打击报复。因言获罪案件的频频出现,暴露出我们的司法在维护社会公正、发挥底线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甚至直接为领导服务的倾向,影响很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会极大地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破坏法制建设,导致不稳定因素。







作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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